評選標準
(一)「桑墟好人」評選標準
1、助人為樂好人。充滿愛心、樂善好施,長期主動無私幫助他人,積極參加捐資助學、扶殘助殘、志願服務、公益活動等社會公益事業,贏得群眾高度讚譽。
2、見義勇為好人。秉持公平正義,弘揚社會正氣,關鍵時刻臨危不懼、挺身而出,勇於維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產生重大社會影響。
3、誠實守信好人。在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中,始終堅持誠信為本、操守為重,以誠待人、以信取人,履約踐諾、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會信譽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業奉獻好人。立足本職,愛崗敬業,艱苦奮鬥,在提高服務質量、勞動效率等方面貢獻突出,影響廣泛。
5、孝老愛親好人。注重家風家教,孝敬父母、關愛子女、和睦鄰裡,關愛他人,在鄉風文明、文明家庭建設中走在前列,群眾廣為頌揚。
(二)「桑墟五好文明家庭」評選標準
1.愛國守法,熱心公益好。家庭成員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廉潔奉公,家庭助廉;明辨是非,維護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積極參與村(社區)的志願服務活動,關心村(社區)建設和管理;熱心村(社區)公益活動。
2.家庭和睦,孝老愛親好。家庭成員之間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父母與子女之間長幼有序、孝老愛親、傳承孝道;夫妻之間忠誠恩愛、包容接納、責任共擔;親友鄰裡和睦相處;德智並重,培養子女全面發展。
3.積極進取,愛崗敬業好。家庭成員努力學知識、學科學、學技術,積極創建學習型家庭;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更新就業觀念,自強不息。
4.勤儉持家,保護環境好。科學安排家庭生活,家庭成員生活量入為出、勤儉持家、合理消費;有生態意識和環保理念,關心參與村莊、小區的環境整治,熱心家庭綠化、小區綠化,並積極投身生態文明建設。
5.移風易俗,家風家訓好。家庭成員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宿遷文明20條,崇尚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樹立好家風,傳承好家訓,並以此規範家庭成員的言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個人或家庭成員違法違紀;
(2)個人或家庭成員有非法上訪行為;
(3)個人或家庭成員參與「黃、賭、毒」,被公安機關處理過的;
(4)個人或家庭成員參與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動;
(5)個人或家庭成員在文明、誠信等方面有不良記錄;
(6)發生家庭暴力事件,產生不良影響的;
(7)對未成年人子女監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力;
(8)個人或家庭成員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9)個人或家庭成員有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