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廬縣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浙0122破5號
本院根據許秋琴的申請於2019年10月25日裁定受理桐廬聯誼針織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1227909479190)破產清算一案,並指定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桐廬聯誼針織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於2019年11月29日前(每周一至周三前往地址1/每周四至周五前往地址2)向桐廬聯誼針織有限公司管理人申報債權(地址1: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龍潭路88號春江景苑7幢2單元203室/地址2: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朝暉路168號鈦合國際A座22層,聯繫人:賈律師、金律師,聯繫電話:15958181863 ;申報時間:上午9:00-下午4:30,節假日除外),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於連帶債權,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依法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桐廬聯誼針織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桐廬聯誼針織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本院定於2019年12月10日9時00分在桐廬縣人民法院大法庭(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19號)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委託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桐廬縣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