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新一輪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此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將突出監督重點,緊盯問題嚴重的領域和影響重大的案件,重點監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空氣、水體等方面的犯罪,盯住重點區域尤其是汙染嚴重的京津冀、長三角、東三省、長江流域。
據了解,2015年3月到2016年12月,最高檢在全國範圍部署開展了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取得明顯成效。
➔ 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共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破壞環境資源類案件3868件4982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涉嫌犯罪案件4017件4853人,
➔ 同時發現並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線索171件246人,立案158件271人。
➔ 在此期間,最高檢單獨掛牌督辦或與公安部、環保部聯合掛牌督辦了環境資源領域9批62件案件,有力震懾了犯罪。
➔ 特別是,2017年1月,最高檢聯合環保部、公安部下發了《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對於解決「發現線索難、立案監督難、監督處理難」、促進形成打擊犯罪合力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當前,目前環境資源領域存在的問題依然嚴重,群眾呼聲高。對此,最高檢決定於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繼續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持續發力,回應百姓關切。
新一輪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目標明確:
➤ 將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監督公安機關立案一批涉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
➤ 發現、移送一批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背後的職務犯罪線索,依法查辦一批職務犯罪案件;
➤ 推動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問題的有效解決,促進「兩法銜接」機制的落實與完善。
最高檢除了強調新一輪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要緊盯問題嚴重的案件、領域、區域之外,還要求各級檢察機關通過「大數據」分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與公安機關的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機制、網絡媒體等多種渠道發現線索。(文字:徐日丹 編輯: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