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9時,灣潭派出所接到熱心群眾的報警電話:郵政門口有一隻貓頭鷹需要救助。
派出所立即出警,發現貓頭鷹已成年,身高30釐米左右,因環境陌生顯得焦躁不安。值班民警小心翼翼地將貓頭鷹帶回值班室,聯繫灣潭林業站並進行詳細檢查。發現該貓頭鷹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身體狀況良好,並無受傷情況。
據了解,貓頭鷹是夜行性動物,晝伏夜出,白天隱匿於樹叢巖穴或屋簷中不易見到。一貫夜行的種類,若在白天活動,常飛行顛簸不定方向不明。該貓頭鷹正是因此原因,誤入集鎮範圍。
考慮其生活習性,民警決定白天不間斷對它觀察照料,進行餵水餵食,確保儘快恢復體能,夜晚能正常飛行時再將其放飛。
當晚21時許,值班民警驅車前往距離集鎮11公裡外的香黨坪農場(該農場為後河自然保護區)進行放飛,貓頭鷹已安全回歸大自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如遇野生動物,對其生活習性不能準確掌握的,一旦發現有受傷情況請不要在家飼養,可直接聯繫當地林業站、派出所等部門。灣潭林業站:0717- 5791052;灣潭派出所:0717-57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