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14時許,多名群眾報警稱福州市鼓樓區福壽巷壹號小區單元房起火。接警後,福州市公安局溫泉派出所民警張琛、陳堅迅速趕往現場。
到達現場後,現場火勢較大,濃煙滾滾,且有人員被困
在消防員還沒有到達現場情況下,張琛立即安排民警陳堅組織疏散群眾,開展先期救援。
在沒有專業防護設備的情況下,張琛利用現場消防栓及高壓水槍,逆行而上,衝上高臺,高壓水槍噴出一道水線,阻止火勢蔓延,開展滅火工作。
經詢問現場群眾,了解到著火單元房內有一對父女被困,老人已經73歲了,隨時有生命危險。消防員到達現場後,民警及時將此情況通報消防人員,配合救援人員進入火場救援。在雙方共同努力下,大火迅速撲滅,2名被困群眾迅速及時被救出,7旬老人僅面部及身體部分地方輕微灼傷,並無大礙,現場也無其他人員傷亡。
據初步了解,該老人行動不便,當天下午抽菸時不小心引發火情,女兒在隔壁房間睡覺沒有察覺,導致火勢蔓延,幸虧群眾迅速報警求助,消防救援及公安民警趕到及時,迅速滅火,沒有造成更大危害。
春節期間,要特別注意用火用電用氣安全,居家請勿臥床或在沙發及可燃物堆垛旁吸菸,吸菸後不要亂丟菸頭,外出時關閉電源插座開關,規範消防安全行為。遭遇火災時,要第一時間撥打電話報警,並迅速離開房間逃生時,切勿貪戀財物導致更嚴重後果。作者:福建法治報記者 林珊 通訊員 林鋒
編輯: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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