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合併審理兩宗被告人韓某疇、潘某等46人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稱,2008年下半年,被告人潘某寧、韓某疇、李某勝糾集吳某、葉某成、吳某明、杜某漢、吳某華等人在文昌市鋪前鎮 東坡圩開設骰子賭場,後又由潘某寧出資在木蘭灣海域採取威脅、毆打等手段壟斷了該地黃花魚收購市場。為樹立非法權威,李某勝糾集團夥成員對翁某飛進行毆打,該故意傷害暴力性犯罪是李某勝為首的犯罪團夥成為具有影響力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標誌事件。潘某、潘某寧通過資助李某勝、韓某疇等人經營沙場、養殖場、賭場、非法採礦,通過社會關係為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庇護,利用組織勢力、影響力低價承包土地等,不斷擴大產業,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約,分用於豢養組織成員。該組織勢力不斷發展、壯大,組織成員達46人,骨幹成員較為固定,層級分明,形成以潘某、李某勝、韓某疇、潘某寧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非法持有斧頭、砍刀等一批作案工具,為組織實施暴力犯罪活動提供保障。為便於管理和籠絡成員,還為成員安排食宿、提供免費娛樂消遣,中秋節派發免費月餅、春節發放紅包,對被關押的成員提供生活費等。
該組織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為非作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鋪前地區有組織地實施暴力討債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強迫交易、開設賭場、非法採礦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共造成6人輕傷、5人輕微傷。通過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非法控制木蘭灣海域黃花魚收購市場和鋪前林梧地區混凝土市場,插手民間糾紛、債務糾紛,在一定區域和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鋪前鎮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由於該案涉案人數較多,案情重大複雜,預計庭審將持續5天。
據了解,為全力做好疫情風險防控,海南一中院專門研究部署,提前了解押解被告人情況及防範要求,專門為被告人購置了防護服、護目鏡、口罩等防護設備,對參加庭審的全體審判人員、公訴人、辯護人、執法警察及旁聽人員都進行嚴格的體溫檢測,對法庭、羈押室、休息室等區域進行全方位無死角的消毒滅菌,確保庭審疫情防控「零風險」。
來源:海南法制時報,如有不當之處請及時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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