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最近公開的2016年1月《地下水動態月報》(以下簡稱《月報》)顯示,全國地下水普遍「水質較差」。具體來看,水利部於2015年對分布於松遼平原、黃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區盆地和平原、江漢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顯示:IV類水691個,佔32.9%;V類水994個,佔47.3%,兩者合計佔比為80.2%。
值得注意的是,IV類水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已經不適合人類飲用,V類水汙染就更加嚴重。這也意味著,超八成地下水遭受汙染威脅。《月報》還顯示,主要汙染指標中「三氮」汙染情況較重,部分地區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屬和有毒有機物汙染。
多為淺層地下水
在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和松遼等流域,汙染和超採正在成為流域內地下水的主要威脅。
在水利部本輪地下水監測中,監測範圍基本涵蓋了地下水開發利用程度較大、汙染較嚴重的地區,監測對象以淺層地下水為主,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汙染下滲影響,水質評價結果總體較差。
本輪2103眼水井的水質評價結果顯示:無I類水,II至III類水418個,佔總數的19.9%;IV類水691個,佔32.9%;V類水994個,佔47.3%。
本輪全國範圍內的監測,正是按照2011年公布的《全國地下水汙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的部署,為摸清地下水汙染的「家底」,規劃提出到2015年要基本掌握地下水汙染狀況。
「IV類水已經不適合人類飲用,V類水汙染就更加嚴重。實際上,這兩類水都已經不太適合人類接觸。」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每日經濟新聞(博客,微博)》記者,「從監測流域和監測對象看,這個高達80%的數值並不特別令人驚訝。其中出現的重金屬和有毒有機物汙染,是因為流經城市的淺層地下水,更容易遭受農業面源、工業廢棄物以及垃圾掩埋汙染。」
值得注意的是,淺層地下水的汙染,與地表水的汙染存在「相互影響」的關係。馬軍指出,「以淺層地下水為主要監測對象的結果,也說明流域內地表水亦存在相應汙染。旱季時,淺層地下水會補給地表水;同理,地下水的補給來自地表水。」
汙染、超採威脅「水安全」
根據此前國土資源部的統計數據,目前全國657個城市中,有400多個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源。全國範圍內,有近70%的人口飲用地下水。那麼高達八成的地下水汙染監測結果,會影響居民飲用水的安全嗎?
「一般來說,城市內多採用深層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深層地下水不易遭受汙染。」馬軍說,「但還有很多農村地區居民飲用淺層地下水,汙染將主要對他們帶來影響。」
值得一提的,除汙染問題外,超採也是我國保障「水安全」的一大威脅。
細微淨水器經過116項檢測,全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