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可以從大陸的廈門、上海、北京、成都以及澳門返臺。
入境臺灣機場或經臺灣機場轉機的旅客必須有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受隔離或檢疫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亦即沒有違反隔離或檢疫通知書所載明應遵行事項,且未支領薪資或其他性質相同之補助者,可於隔離或檢疫期滿之次日起,申領防疫補償。補助金額:一天1000元,14天共14,000元。就算不住防疫旅館(ex:家裡)也可以申請補助!
全家人或同住者自海外入境後有生活上需共同照護之個別需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彈性準予居家檢疫期間同住於同一房間,不受1人1室或至多1名照顧者之限制
需共同照顧之居家檢疫者個別需求情形如下:
1、未成年(<20歲)。2、≧65歲以上長者。3、身心障礙者。4、身心失能者。5、重大傷病者。6、孕婦懷孕第三孕期【第29週(含)以上】或其他經醫師評估懷孕期間需有人陪伴或照顧。7、因傷害或疾病,生活無法自理。8、其他經地方政府評估同意之情形。
惟於日常生活仍需衛教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包括落實呼吸道衛生、勤洗手、佩戴口罩及良好衛生習慣,並應保持適當距離,不可共食,且仍應與非居家檢疫者區隔。
旅客持有國內各電信業者手機門號,可在航空公司櫃臺check-in時,掃描QR Code進入「入境檢疫系統」,利用在國外航站候機時間,先在線上輸入健康資料與填寫檢疫通知書;待航班抵臺後,開啟手機,健康申報憑證將經由簡訊自動發送;入境時,出示手機憑證畫面,即可快速通關。
目前各航空站已規劃居家檢疫者入境動線及乘車程式,於航廈內作必要之引導,請居家檢疫者依航空站標示動線至指定地點,自行駕車、親友開車接送,或搭乘機場計程車或租賃車,不得搭乘大眾運輸。
檢疫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工具。裡長或裡幹事進行健康關懷 14 天,每日撥打電話詢問健康狀況並記錄「健康關懷紀錄表」。
若您有任何問題,可撥打 1922 防疫專線,或聯絡直轄市、縣(市)關懷服務中心專線,如果您在大陸,要撥打886-800-0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