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通社/努爾蘇丹/2月12日--哈薩克斯坦國家安全委員會邊防局邊境管制部門對外國人入境哈薩克斯坦政策做出了介紹。 邊防局邊境管制部門代表穆恩達什·穆盧阿舍夫表示,根據哈薩克斯坦入境規則第一條,駐哈外交機構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和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的外籍哈薩克族可憑有效籤證入境哈薩克斯坦。 同時,該規則也適用於國際航班和鐵路運輸乘務員,俄羅斯聯邦軍事人員、拜科努爾地區居民家人,政府間快遞人員和前來照顧病重親屬及參加葬禮人員。 據其介紹,探親人員、學生(未滿18歲的家長可陪同孩子一起入境)和大學生、以及從事貨物運輸人員等均可正常入境哈薩克斯坦。值得注意的是,前來探親的外國公民在需在抵達哈薩克斯坦30天後出境。目前為止,哈薩克斯坦已恢復與14個國家之間的國際航班: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喬治亞、烏茲別克斯坦、吉爾吉斯坦、德國、荷蘭、阿拉酋、土耳其、韓國、埃及、馬爾地夫和斯裡蘭卡。【編譯:阿依波塔】
信息來源:哈通社
北京京達國際商務諮詢有限公司整理髮布
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籤證辦理
微信號:17051019800
【免責聲明】本平臺轉載內容,僅作分享之用,不代表本平臺觀點。文章版權屬於原作者,如果有侵權或非授權發布之嫌,請聯繫我們,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