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廣大人民群眾對毒品知識的了解,擴大禁毒宣傳覆蓋面,營造全民禁毒氛圍,提高全民禁毒意識,池江鎮聯合縣禁毒辦、池江派出所充分利用春節農民工返鄉回家過年和學生放假返鄉過節的大好時機,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活動。
△召開禁毒工作調度會
禁毒工作站工作人員利用仿真毒品模具展板向群眾講解毒品帶來的危害性,揭穿新型毒品的「偽裝」,形象生動的講解吸引廣大群眾駐足圍觀。△發放宣傳資料、手袋
通過開展此次活動,向居民們宣傳禁毒知識,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和現場講解等形式,廣泛的宣傳了毒品的種類、危害、預防、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呼籲居民群眾共同參與到禁毒人民戰爭中來,池江鎮禁毒宣傳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提高居民拒絕毒品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有效營造了春節期間濃厚的禁毒宣傳氛圍。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第三百五十七條 【毒品的範圍及毒品數量的計算原則】本法所稱的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古柯鹼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編輯|盧普福
審核|鄭昌平
監製|劉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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