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短褲上班,
也能被開除?
上海虹口法院近日
就審理了這樣一起聽上去
十分奇葩的勞動糾紛案件。
據了解,
金先生在2016年進入公司,
由於不顧公司規定使用私人手機,
並且還穿著短褲上班,
多次受到處罰。
最終,
公司解除了金先生的勞動合同。
對此,金先生還將公司告上法院,
要求單位支付報酬以及各項賠償金,
共計2萬5千餘元。
原告金先生認為:工作期間穿短褲不足以認定為《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程序不合法,期間未收到被告的處罰通知。
而在公司看來,入職前公司就曾告知過金先生相關規定,且全體員工都在文件上簽字確認過。「原告工作期間身穿短褲次數達到三次,符合公司勞動紀律與解除合同的條件。」
為此,金先生向法院起訴,
要求用工單位支付報酬以及各項賠償金,
共計2萬5千餘元。
法庭將擇期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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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一出,
網友卻紛紛贊同公司!
有的網友說,
公司不讓就別穿了唄,
幹嘛趕著和公司過不去?
▼
有的網友說,
在正規律所工作還是應該穿正裝的,
這樣才顯得專業。
▼
有的網友表示,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
這件事情大申君乍一看,
本來是要站這位原告的,
畢竟因為上班穿短褲就被開除,
這家公司也太可怕了。
但是再仔細一看,
這位先生是在律所工作,
而律所給人的印象
本來就是專業的精英範,
要求男性員工不穿短褲、拖鞋,
好像沒什麼毛病,
甚至說是非常合理的要求。
像我們大申網這樣的網絡公司,
就沒有不能穿短褲的規定,
只能說不同行業,不同要求。
並且入職前公司就曾
告知過金先生相關規定,
且全體員工都在文件上簽字確認過。
對比之下,金先生的理由更站不住腳了……
可見,網友站哪邊,
關鍵還是看規定合不合理。
之前北京一家公司就被爆出「奇葩」規定:
在這家公司裡,
每天上午9時至9時半
是公司建立感情的「特殊時間」。
在這個時間段裡
公司女員工必須排隊吻老闆!
剛開始很多女生不好意思,
但為了保住工作,
就慢慢習慣了。
也有幾個女員工實在無法接受,
辭職了。
老闆說這樣做是為了
培養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大申君就奇怪了,
怎麼不規定男員工也必須要跟老闆接吻呢?
男員工就不需要凝聚力向心力了?
把揩油說得如此清新脫俗,還有一個也很奇葩,
福州軟體園內某科技公司,
為提高工作效率,
規定全體男員工一致理寸頭,
以有利於公司發展。
據說該公司多為男員工,
老闆覺得IT男工作中多消耗腦力,
剪成寸頭涼快,
有助於IT男們提高工作效率,
而且統一寸頭,
也顯得企業朝氣蓬勃。
不得不感慨,
真是個處處為員工著想的「好」老闆啊,
麻煩問下能否把理髮的錢一塊兒報銷了?
不過呢,這家的男員工就比較調皮,
規定一出就引來了集體抗議,
民憤的力量果然大,
這規定還沒執行幾天就被公司收回了。
有朋友來深圳應聘一家外貿公司銷售專員,籤合同的時候告訴她,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女員工在30歲前不得生育」,人事還特意提醒她,之前有員工違反了這個規定,向公司交納了違約金。
某朋友做保險的,他們公司規定不給基本工資,全靠提成;任務沒完成要深蹲伏地挺身,遲到自覺去罰站;所有辦公耗材自費;如果跟同事談戀愛,先交兩萬押金……
據說,在老闆英明的帶領下,公司從開始的80多個人發展到了現在的16個人。
深圳某共享充電寶公司,去年想裁員,但是不想補償那麼多錢,於是想出了一個low穿地心的招數——
要求深圳的員工在24小時內前往新疆報導上崗,3天內還沒有報導,直接辭退。
起初加入公司的時候,是沒有全勤獎概念的,後來引入了,感覺還挺不錯。沒想到最後,是從你的工資裡劃出了200塊錢,當做全勤獎來發。相當於你請一次假扣200。
某文化公司,給員工的著裝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必須深色正裝白色襯衣,猛一看跟地產中介一樣。更可怕的是,管理層的西裝必須高於1萬塊,還有專人檢查發票。簡直是職場屆裝逼之最。
我們公司不準收寄快遞,所有員工的個人快遞,都不能寄到公司來,也不能在公司寄出。另外不許在公司裡吃中餐,因為老闆不喜歡中餐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