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10多年前,參加農工民主黨一個時間比較長的調研活動,結識了一位專家,這位專家是一位動物福利專家,他的專業其實是生態環境。調研期間,他一有空就滔滔不絕地給我宣講動物福利。我那時真是頭一次聽到動物福利還有這麼多名堂,覺得挺新鮮。可能因為我是新聞單位的,他講著講著就鼓勵我宣傳動物福利。自然,這個話題我一個字也沒寫。
這次新冠肺炎疫情,讓我多次想起「動物福利」這個概念。因為疫情一開始,人們就把焦點對準了濫食野生動物。
要說動物福利,還得先說動物。按照一般國際標準,動物分為六大類,一為農場動物,二為實驗動物,三為伴侶動物,四為工作動物,五為娛樂動物,六為野生動物。根據每個動物的名稱,差不多也能理解它們的含義。也就是說,野生動物是六大類動物之一。但我一直沒有弄清楚為什麼這麼分,覺得概念上不是特別嚴謹。
這次疫情讓世界衛生組織成了耳熟能詳的國際機構。實際上,國際上還有一個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它成立於1924年,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它成立的起因是1920年比利時暴發了牛瘟疫。為應對這次牛瘟疫,在巴黎召開了國際會議,後在1924年1月25日,全球28個國家籤署了一項協議。到2011年,加入這個組織的成員國和地區已達到178個。我國是2007年5月加入該組織的。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特別強調農場動物的福利。所謂農場動物,就是專供人食用的動物,但在成為人們的盤中物之前,它們在飼養、運輸甚至屠宰的過程當中都應當享有各種福利,甚至諸如心理福利,也就是減少動物的恐懼和焦慮的心情。實際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強調的動物福利,是包括野生動物在內的各種動物的福利。
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和動物福利相關的法律,英國比較早也比較多。在我國則存在一定爭議,雖有專家學者和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建議,但看來還有較長的路要走。
動物福利立法雖然還沒有列入議程,人們還有不同看法,但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我國則有比較嚴格的規定,《野生動物保護法》歷經四次修訂,對保護野生動物,打擊非法狩獵、屠戮和食用野生動物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生活中仍有部分人控制不住自己嘗鮮的低級欲望,管你是不是明文規定受保護的野生動物,一律納入腹中。不管是17年前的SARS,還是今天的新冠病毒,初步判定都和野生動物有關。由此看來,這部法律仍有短板,所以,習近平總書記在2月14日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時指出,要認真評估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
人和動物的關係體現著人類的文明程度,也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內容。這次重大疫情促使我們思考:我們應該如何對待動物特別是野生動物,如何和動物特別是野生動物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