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籤證系統是這樣:遞交申請之後,不見得會馬上審核。依籤證類別的不同,遞交之後到審核的期間是有一段空檔的。只要在澳洲境內持有合法籤證,在境內遞交任何籤證之後,會有一個「過橋籤證」讓申請人合法居留在澳洲,直到籤證的審核結果出爐。
如果申請人對於籤證的審核結果有意見,是可以上訴的:
這個系統的用意是因為移民部的案件量多,政府希望讓籤證申請人在等待結果之前仍然可以合法留在澳洲,並希望讓每一個申請人有一個公平公正的機會去檢視申請過程而給予上訴的機會。
但很不巧的是,這樣良好的用意卻被許多人濫用:
他們抱著就算申請被拒也可以向AAT申請複議,如果再沒被批准,就向聯邦法庭上訴,最後還可以給移民部長寫幹預信的想法,因為覺得這樣審理起來時間跨度長,可以儘量讓自己有一段時間能夠合法的待在澳洲境內工作生活,多賺一些錢。
澳洲是聯合國難民公約的締約國,因此每年都有義務接受某些名額的難民,在上文已經說過。但是實際的通過率低於7%。一個大原則,臺灣、香港、澳門、中國、馬來西亞等護照持有人,申請之後大概99.999%不會過。
一旦選擇了申請難民籤,即便辦理下來了以後,你還是「不能申請其他籤證」!就等於選擇放棄了其他的移民方式!想再回頭申請移民籤證、學生籤證都完全不可能!對你的未來確實一場高風險的賭博。所以,不提倡以申請難民籤證的方式留在澳洲。
許多人會被不良中介忽悠,付一大筆錢的代辦費申請保護籤證,雖然給自己多一點時間留在澳洲(時間可能1-2年),但這之後申請澳洲其他的籤證難度會更高!
外加現在的移民部已經與澳洲聯邦警察、澳洲國安局、澳洲海關合併成「內政部」,之後申請人所有的資料都會跟所有大英國協國家分享。這代表未來申請澳洲籤證不行,紐西蘭、加拿大等國家的籤證,幾乎都會被拒籤!
一般真正的難民是在「落地」澳洲之後,就會馬上提出申請。澳洲現在甚至也不準任何「船民」在澳洲境內申請難民籤證。(正確的說法是:如果入境澳洲不是用民用航空器的方式,而是用船的方式入境澳洲,是無法申請保護籤證的)
大部分的人是在這邊打工度假兩年之後才提出申請保護籤證的,中間還有可能去紐西蘭玩一下,或是回臺灣甚至去第三國。這時候移民部就會問了:
「為何當初一入境澳洲就申請?」
「為何不在紐西蘭提出申請?」
「為何說臺灣迫害你,這段期間還回臺灣?」
最終被移民部判定「濫用籤證系統」,結果被拉入移民部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