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陳建瑋是廿三裡人,前幾天,他為剛出生不久的女兒購買了藝術照攝影套餐,本來是件開心的事情,可拍出來的照片和影樓的態度卻讓陳建瑋夫妻倆十分頭疼。
由於女兒出生的醫院和這家名叫家印高端攝影會所的影樓有合作,10月18日,這家影樓主動找到了陳建瑋提供上門服務,看了給女兒試拍的照片後,陳建瑋覺得效果還可以,就立馬購買了價值3599元的上門攝影套餐。
陳建瑋覺得,用同一張底片放大截取部分畫面發給他,是影樓在糊弄他們,這讓他們夫妻倆很惱火。對此,他們多次在電話裡和影樓溝通退款事宜,但始終沒有個結果。
我跟影樓說今天(10月26日)中午之前,給我一個解決方案,但是他們還是沒有給我方案,包括我的妻子發信息給她們,對方就說在忙,我想再忙回個信息的時間總有吧,這已經讓我很不舒服了。
隨後,陳建瑋帶記者來到了這家位於江東街道的家印高端攝影會所,在現場,店內的主管王長春和陳建瑋一起翻看了所有的底片。
主管 王長春
我也看出問題來了,問題在哪裡,這個確實是我們的工作疏忽。
陳建瑋
你看你給我這樣的底片,這兩張有什麼區別,是不是截取的。我們這樣找底片是找不出來的,沒必要再繼續翻下去了。
這時候,店內的上門銷售主管李麗萍拿出了當時籤訂的合同,並告訴陳建瑋,如果要退款,需要按照合同上的細則來履行。
上門銷售主管 李麗萍
(因為本次月子照片已經發了50張給他,我也看了聊天記錄)
陳建瑋
我說了你這樣的照片發來我不接受,你發一千張,一萬張我也不接受!如果你要說你給我發過照片的,你不退沒關係,我現在就走人。
陳建瑋提出用原價購買他現場挑選出來的照片,並讓影樓退回差價,本來雙方協商得還比較順利。可影樓突然拿出了一張解除拍攝合同的協議,稱陳建瑋在朋友圈發布了關於影樓的一些負面內容,需按照協議做到「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不得外傳今日的拍攝錄像」,才能解除合同,退回差價。
我可以不主動說,但是請你們刪掉下面這些條款,我只要籤了這個字,對不起,這個字我肯定不會籤,你這個東西,太過分了!你當我二百五啊!怎麼不直接說我不能提你們公司?
最終,雙方經過進一步的協商,陳建瑋刪除了原有朋友圈關於影樓的內容,並保證今後不在朋友圈主動發表任何有關家印公司的看法,影樓也在當天退還給了他3399元的差價。
來源 | 義烏市融媒體中心《同年哥講新聞》
記者 | 毛夢麗 見習記者 王盛華
編輯 | 駱秋紅 責編 | 宋詩遠
編審 | 陳錦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