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野蠻行走》紀錄片第八集竟然叫荒野大逃亡,於是腦海中立馬想起一部電影《荒野生存》,不是小李子的那部啊。
「這部電影講述的故事是一位叫克里斯多福的男人,他家境優越,是亞特蘭大私立名校的優等生,前程似錦。但是,他從學校畢業後,卻現在了截然不同的人生,放棄令人羨慕的工作,把存款捐給慈善機構,甚至燒掉了金錢,踏上了回歸自然的慢慢長路,成為名副其實的流浪者,一路上,他遇到不少人,也數次遭受野外生存的挑戰,睡在廢棄的車裡,吃老鼠肉,在荒無人煙的戈壁,一個人,一把槍和背在身上的東西就是他所有的家當,最後死在路上,最剩一封遺書,一輛巴士,一具屍體。」
我想每個青春叛逆的人都有過一個想要流浪的念頭,尤其是對於文藝青年們來說,似乎只有流浪才能對得起自己年少的輕狂,似乎只有浪跡天涯才會不枉此生。但又有多少人像克里斯多福這樣,視物質為糞土,紮根在路上。
我去南非是為了《小糖人》這部紀錄片,去南美是為了三毛的《萬水千山走遍》這本書,而我來阿拉斯加是為了《荒野生存》這個電影,更為了克里斯多福這個人。
在阿拉斯加搭車還好,但是在阿拉斯加的冬天搭車,那真的就是作死。眼睛所見之處全都是茫茫大雪一片,所到達之處鮮有人家居住,路上的車輛少的可憐,有時候在零下二十幾度的雪地裡等個把小時也不見有一輛車來。遇見rain的前三天,搭車裡程數越來越小,從第一天的190公裡,到第二天的90公裡,最後一天竟然走了不到兩公裡,完全就是絕望啊。
雖然就是來體驗阿拉斯加的荒野的,如今我只想來一場大逃亡。好在遇見了rain,這個現實版的克里斯多福。
Rain,一男的,阿拉斯加人,34歲未婚,是一名戶外探險領隊,已經半年沒有用過網絡了。比較酷的一點是,每年當阿拉斯加開始下雪的時候,他就開著車離開了,今年正好跟我的路線一樣,他一個人開車穿越美洲大陸。而且,我們竟然在搭車路上遇見了,還搭上了這趟車,否則我們不可能那麼快到達加拿大,否則我們會用半個多月時間才能穿越加拿大北部的無人區。
在跟rain一塊的日子裡,我看著窗外的大雪以及粉紅的天際線,時常恍惚克里斯多福就在我身邊,腦海中總是響起《荒野生存:阿拉斯加之死》裡寫的一段話:實際上,沒有什麼比安全的未來更能扼殺一個人的冒險精神了。冒險精神是一個人生命的核心,生命的快樂來自於發現新的世界。沒有什麼比每天迎接不同的地平線和新的太陽更讓人快樂了。
《野蠻行走》第八集:荒野大逃亡
這也是我們搭的時間最長的一輛車,搭的距離最遠的一輛車,將近1600公裡。我們跟著rain去他朋友家做飯,也體驗了他略豪華的帳篷,更是在這一路互相溫暖了路上的孤寂。更重要的是,rain參與了我們這場荒野逃亡,分別的時候我問了rain很多人問我的問題,你心中的旅行的意義是什麼。他引用了一段話,回答了我這個問題:
「如果你認為人生的快樂主要源自人際關係,那你就大錯特錯了。上帝將快樂賜予世間萬物,快樂無處不在,我們能從所有事物中體驗快樂。我們要做的是,改變我們看待事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