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Doughboy | 來源:聚美麗
▶ 正 文 ◀
根據路透社發布的一份報告,一對加州夫婦對聯合利華美國公司提起訴訟,稱凡士林產品可燃,導致其嚴重燒傷。
9月18日在加利福尼亞地方法院提起的訴訟中,Colleen Clarke和她的丈夫Robert聲稱,她於2016年10月使用凡士林產品時,引起三度燒傷(傷及皮膚全層,甚至可深達皮下、肌肉、骨等)。
而聯合利華美國官網「溫馨提示」道:當凡士林加熱到超過400°F(≈204℃)的極高溫度時,凡士林才有可能放出易燃蒸汽。即使在夏天最炎熱的時候,凡士林燃燒也不會自然而然地發生。
聯合利華方稱:「正常情況下,如果凡士林處於高溫環境,會簡單熔化。這可能會使客戶在使用產品的時候體驗不佳,但產品仍然是有效的。」
根據維基百科介紹,凡士林學名礦脂,石油副產品,是一種易燃的半固體烴類混合物,其熔點通常在100°F(37°C)左右,不易揮發,氧化速度非常慢。
關於凡士林可燃性的探討,筆者在YouTube上看到許多博主使用凡士林產品進行實驗。
當沒有其他燃燒物時,僅僅點燃凡士林產品,在高溫的環境下,凡士林熔解為液態狀,並未起火。
腦洞大開的網友們用乾燥的棉花球塗抹一些凡士林,棉球做燈芯,點燃凡士林,可燃燒5-10分鐘(棉球越多,燃燒時間越長)。
此外,筆者在Snopes(美國一家專門核查並揭穿謠言與傳聞的網站)中看到一位醫護人員對禁止使用凡士林產品的不滿,原文翻譯如下:
該禁令是根據國家消防協會1996年版「衛生保健設施標準,其中規定「油、油脂或其他易燃物不得與氧氣設備一起使用」(項目8-6.2.2.2 )。
醫院的行政部門推測,凡士林具有火災隱患,因此禁止使用氧氣設備的患者使用該產品。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沒有禁止使用其他石油類產品,如抗生素軟膏,凡士林紗布,以及通常用於照護接受氧氣設備患者的手部或身體的乳液,這些產品報告稱沒有任何問題。
多年來,關於凡士林產品的安全性爭執不斷。
各位看官,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