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海公(白塔嶺)行罰決字〔2020〕2059號
被處罰人王x,男,居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戶籍所在地: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xx路xx號現住址:河北省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xxxx小區x區xx棟x單元xxx室。
現查明:2020年11月18日18時許,在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xxxx小區xx棟x單元x樓,王x在進行按摩時,黃xx採用手淫的方式為王x提供有償性服務。
以上事實有違法嫌疑人陳述、現場視頻、陳xx等人陳述等證據證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現決定對王x罰款伍佰元整。
執行方式和期限:限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秦皇島銀行金財支行繳納罰款伍佰元整。
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或海港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海港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海公(白塔嶺)行罰決字〔2020〕2058號
被處罰人黃xx,女,居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戶籍所在地:甘肅省山丹縣xxx鎮xx村x社xx號現住址: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xxxx小區xx棟x單元x號。
現查明:2020年11月18日18時許,在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xxxx小區xx棟x單元x號,黃xx在為王x進行按摩的過程中,黃xx用手淫的方式為王x提供有償性服務。
以上事實有違法嫌疑人陳述、現場視頻資料、陳xx等人陳述等證據證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現決定對黃xx罰款伍佰元整。
執行方式和期限:限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秦皇島銀行金財支行繳納罰款伍佰元整。
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或海港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海港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公安局海港分局白塔嶺派出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