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後騎摩託車摔倒,遇小車經過想碰瓷,反因醉駕被查獲。近日,經龍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李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一男子酒後騎摩託車摔倒,遇小車經過想碰瓷,反因醉駕被查獲。近日,經龍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李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一男子酒後騎摩託車摔倒,遇小車經過想碰瓷,反因醉駕被查獲。近日,經龍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李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19年5月21日下午4時許,李某到一個朋友家喝酒,當晚8時許,他獨自駕駛二輪摩託車沿太武路往鴻江路行駛,準備回家。結果途中因不勝酒力自己摔倒兩三次後,在鴻江路段時又一次摔倒在路邊。這時黃某駕駛小轎車要到港尾中學去接孩子,李某稱黃某的小車將其碰倒,並對黃某糾纏不休。
黃某發現其身上一股酒氣,就報警。
民警到了現場後,經過調查,未發現兩車有發生碰撞的痕跡。但李某卻因一身酒氣被民警帶回派出所調查,結果醉駕了。
經鑑定,李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67.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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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報記者 王龍祥 通訊員 劉慧瑛 吳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