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託車、電動車與汽車相撞的事故
時有發生
許多人第一反應是「汽車司機可能要賠錢」
不少汽車司機也為此感嘆
這次的案例給正常行駛的汽車司機「撐個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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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宜春市袁州區慈化鎮,一男子騎摩託車闖紅燈,與正常行駛的大貨車發生碰撞。9月1日,交警部門是這樣認定的...
從視頻裡可以看到,8月20日18時46分許,李某某駕駛一輛無牌二輪摩託車由慈化鎮餘坊村往慈化鎮政府方向行駛,行駛至宜慈公路與武東路紅路燈十字路口時,闖了紅燈,與右側正常通行的大貨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李某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視頻中清晰地顯示,李某某撞上的是車尾,他幸運地撿回一命,如果摩託車開得再快一點,他將連人帶車鑽入貨車車輪下,後果將不堪設想。
在該起事故中,摩託車駕駛員李某某在事故發生時不僅闖紅燈,還存在其它的交通違法行為。經查,李某某持有A2駕駛證,但沒有摩託車駕駛證,按規定不能駕駛摩託車;發生事故的二輪摩託車無號牌;李某某駕駛摩託車時未戴安全頭盔。
交警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摩託車駕駛員李某某準駕不符駕駛無號牌二輪摩託車、未戴安全頭盔,在設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闖紅燈行駛,是造成本事故的直接原因,認定李某某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並對其闖紅燈、準駕不符、未戴安全頭盔、摩託車未懸掛號牌的四項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32分、罰款520元的處罰。李某某的A2駕駛證因記滿12分,將要到車管所辦理降級。
9月1日
李某某到交警慈化中隊
拿事故責任認定書和處罰決定書時表示
今後一定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安全守法出行
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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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宜春交警直屬二大隊
編輯:熊瑛 編審:彭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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