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的旺角,一名途人利用微型鏡頭偷拍女生的裙底,被發現後想要逃走,被周圍群眾一擁而上抓了個正著。
而後途人立馬報警,等警察來處理。
旺角的另外一邊,還有個長相斯文的男途人,同樣偷拍裙底,被三個路人圍住,等阿Sir來。
一個晚上,就在旺角同時兩單偷拍裙底,這頻率也太高了吧!
翻查新聞,還真的是層出不窮,偷拍裙底的案子天天有。
比如1月4日傍晚6時許,28歲女子報警求助,指乘搭港鐵列車至荃灣西站時,懷疑被人用手提電話偷拍裙底。警方接報到場調查,以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一名55歲姓陳男子。案件交由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比如1月19日晚上6時許,鐵路警區警員在尖沙咀站巡邏期間,發現一名男子懷疑於車站一扶手電梯上,以手提電話偷拍一名32歲女子的裙底。人員經初步調查後,29歲姓陳男子涉嫌破壞公眾體統被捕,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而警方跟進證據確鑿後,就會進入法庭的審訊程序,2018年,有位網紅當時偷拍裙底,今年1月15日被判入獄4個星期。
而在香港,一般偷拍案會作判監兩星期為參考,所以上面這位算嚴重。然而,社會大眾覺得還不夠,建議港府必須修改立法。
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推出諮詢文件,為多項現有及建議訂立的性罪行諮詢刑期意見。
建議設定「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的罪名,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
當然,我們不去分析這些人為啥喜歡拍裙底,但明顯的說,被拍攝的人一旦發現且報警的話,香港警察是會趕來馬上處理的,而且,基本上法庭後,夠偷拍的人喝一壺了。
網友怎麼說?
楊J楊J楊:港府和港警已經彰顯一個細節處處到位的部門了,這是發達社會的重要組成。
Nickiii1998:香港人還是很有正義感的,以前去購物還有抱著孩子的大叔提醒我不要被騙。
_H0pely:想起前兩天坐巴士,有個變態換了幾次位置,旁邊一排都是空座位,最後坐到我隔離,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馬上起來跑到前面的雙人座坐下,那個變態還追著走出來,見旁邊周圍都沒有位置了才坐到前面空位站著還一路盯著我……第一次在香港遇上這樣的變態。
摩羯座嘅Maggie:香港有一條法例好像是只要發現有犯罪行為,即使不是警察,路人都有當場逮捕ta的權利,我聽到白色襯衫的小哥哥說他要行使他的權力。
飄在孤島上的落葉:其實香港不亂的時候,對於這種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人,真的要比內地多。當然內地不是沒有,但大多數人還是怕事!
OhWendy:變態佬令香港人又團結起來了!裙底到底有什麼好拍神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