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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縣員林鎮公安分局破獲一處私人賣淫場所,警方在現場逮捕高齡84歲剛「完事」準備離去的嫖客,淡定被捕。
臺灣彰化縣員林鎮公安分局今年8月破獲一間私人賣淫場所,當時一名84歲阿公剛「快樂」完,就被警方逮捕,而服務阿公的則是71歲的阿嬤,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場所平均年齡約63歲,嫖客年紀也有71歲,阿嬤們每次收費400元,84歲阿公被逮捕後,兒子稱讚父親「雄風不減,感到光榮」。
警方接獲線報,員林鎮育英路旁某巷弄內一棟平房,時常有年長男子進出,懷疑暗藏春色,8月19日警方申請搜索令入內搜查,現場84歲陳姓阿公與71歲陳姓阿嬤、68歲的黃姓阿伯與56歲的廖婦,雙雙都已經辦完事,衣著也穿戴整齊,警方查獲衛生紙等證物;而另一名62歲遊姓阿伯則正在房間準備與另一名婦人交易。警方將上述人等與謝姓老鴇全帶回警局訊問。
而剛結束性交易的84歲陳姓阿公和71歲阿嬤,過程中沒有任何防護措施,警方進入私人賣淫場所時,陳阿公看起來相當「神清氣爽」。
私人賣淫場所才開設2個月,就被警方破獲,陳阿公兒子抱怨「為什麼要抄掉老人的快樂天堂」,表示父親每次出門說要去「開400元」,不僅佩服父親的精力,自己也覺得很欣慰又光榮。
房東將屋內用木板隔成多個房間,設備相當簡陋
這間又被稱為「療養院式賣淫場所」,地點隱密,位於狹小巷弄中,房東將屋內用木板隔成多個房間,設備相當簡陋。由於進出的都是高齡長輩,還一度被附近鄰居誤認可能是「長期療養中心」,警方查獲後鄰居才知道真相,原來是「紅燈區」。
此處小姐平均年齡約63歲,每次交易以300元到500元不等代價進行性交易,70歲謝姓老鴇抽成100元。(防失聯請複製加微信:lqjrxb6688 註明讀者)
84歲的陳阿公,只要有空就會從社頭騎乘機車到員林買春,算是該場所的常客,被捕時相當淡定。
檢方起訴後,全案移由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審酌謝阿嬤小學畢業,年事已高,2014年因妨害風化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之後卻又重操舊業,提供場所容留女子與他人性交、猥褻,實屬不該;暨斟酌被告坦承犯行不諱,態度良好,予判刑5月,可用15萬罰金換免囚。
事件經媒體報導後,當時有民眾對高齡84歲的阿公會到私人賣淫場所解決性需求表示,認為阿公平日應該很孤單;甚至有網友希望政府應該修法,65歲以上嫖妓無罪;還有網友說,政府長照更應該多注重老人家身心靈的部分。
但事實上,早年當地就存在一些這樣的私人賣淫場所存在,這些場所的阿嬤還會為熟悉的老顧客煮愛吃的點心,關心對方起居,儼然跳脫「性交易」框架,付個400元,也許不全然是交易費,也有網友議論,再多的桌遊或互動,仍有不足缺口,現今的長照政策,更應關注的是老人家的陪伴與關懷。
轉載自 十點一分
語評:兒子是個好兒子,老人這個歲數還有需求說明他身體健康。我等羨慕之至,求賜良方與廣大「低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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