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無名之輩》這部電影中的兩個蠢賊,揣著槍搶劫銀行旁邊的手機店,後來發現全是手機模型,本以為這樣的情節只是電影的加工,沒想到現實中還真出現了雷同的場景。
3月5日,杭州文新派出所接到轄區一家手機店報警,稱有名男子搶奪店內展示機後逃離,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開展調查。
工作人員告訴民警,晚上7點左右,一名男子來到店內轉悠,拿起櫃檯上一部標價1699的華為手機把玩了一會,趁他們不注意時,一把拔下手機拔腿就跑!
店員在警報響起後立即對男子進行追趕,追到駱家莊菜市場附近不見了蹤影。據店員描述,被搶手機是一部藍色的華為展示機,使用感和真機一樣,但是不能插電話卡使用。
民警立即調取案發現場及周邊的監控視頻,當追蹤到古墩路與文一西路交叉口時不見了嫌疑人的蹤跡,民警帶領隊員在附近進行一番搜索,還是未找到嫌疑人。就在一籌莫展之際,三墩派出所傳來一個好消息,嫌疑人徐某在三墩某小區地下車庫被抓獲。
嫌疑人徐某,16歲,江西人,父親在上海打工,母親在江西務農,初中畢業後一直在家待業,今年2月份來杭州找工作。初到杭州的他因與家人聯繫不便,一直想買個手機,無奈待業至今,囊中羞澀,於是便想到直接去店裡搶一個。
當他到這家手機店時店員並沒有上前招待,於是他起了歹念,在觀察四周無人注意後拔掉安全繩拿起手機就跑,當被追趕到文一西路時跑進了一個小區,為了躲避追蹤藏在了地下車庫的角落裡,一直到晚上12點才起身往三墩方向逃離,在小區地下車庫睡了一覺,本想等天亮便去投靠堂哥,不料早上才睜開眼就看到了警察叔叔。
徐某交代了搶手機的違法事實,後悔地說道:「我有一張電話卡,但一直沒錢買手機,工作也沒著落,本以為搶個手機就可以與家人聯繫了,沒想到搶來的手機竟然不能插卡。」
經查明,徐某的行為已構成搶奪。鑑於徐某是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且是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故對其減輕處罰,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不予執行的決定。民警對徐某進行批評教育後,聯繫其家人將他帶回。
記者 林琳 通訊員 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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