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我在58同城上找的這個房子,在上面找到和他們工作人員聯繫的。
小張告訴記者,這套房屋的房源信息是由一家名叫優客友家的公司發布的。這家公司從房東手裡將房屋租下來之後,再轉租給他們。經過對比和考慮後,小張和優客友家公司在8月23號籤訂了一年的租賃合約,以每月1200元的價格租下了這套一室一廚一衛的房子,並按照對方的要求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加上1500元的押金,總共8700元。合約籤了,租金也交了,小張總算有了一個能安穩居住的地方。可讓他沒想到的是,房子才住了不到半個月的時間,房東卻找到了他。小張:8月31號的時候,房東給我發消息,說是房屋託管公司沒有把後面的租金給他。就說我們這個房子只能住到9月20號,讓我們9月20號搬出去。小張:我感覺他們這個房屋託管平臺類似詐騙。我從房東那裡了解到,他們從房東那裡租下來是1500元每月,租給我們卻是1200元每月。我們付房租是半年一付,他們付房租是1個月1付。他們這種屬於一種圈錢的方式。公司負責人電話打不通,記者又撥打了其他工作人員的電話,不過都沒有人接聽。面對這樣的情況,小張也有些迷惘,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為此,記者就這個問題諮詢了律師。如果房主同意中介公司可以轉租的,那麼中介公司和租客之間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房主只收到了1個月的租金,租客要繼續租賃,應當向房主支付其餘的房租。租客畢竟沒有將錢直接交給房東,房主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要求他搬出,也是可以得到支持的。租客可以向中介公司主張返還。如果這個中介公司在客觀上有欺騙的行為,有可能會構成刑事上的詐騙行為。如果真的構成了刑事上的詐騙,租客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商務合作:0851-8537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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