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攀枝花持續晴朗乾燥
森林防火形勢嚴峻
然而仍有人觸及紅線
2月15日10時25分,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分局太平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在仁和區太平鄉河邊村有人違規野外用火。接警後,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展開調查取證,並依法將嫌疑人傳喚至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經查證,謝某某(男,漢族,55歲)在太平鄉河邊村自家芒果地清理雜草時,因雜草較多,遂點火進行焚燒積肥。該人在森林草原禁火期違規野外用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五十條之規定,警方依法對謝某某處予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無獨有偶
東區也有市民違規焚燒枯枝敗葉
2月16日20時許,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瓜子坪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銀江鎮攀枝花村四組鐵路邊空地有人燒火。接報後,民警趕到現場發現,宋某某在自家開荒地違規焚燒枯枝敗葉。民警立即對宋某某的行為進行制止,把火熄滅,並將其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詢問。
經查,宋某某(男,49歲,閬中籍人),暫住在鐵路邊自建房,在村和社區均對其進行了森林防火入戶宣傳、明知明令禁止野外違規用火的情況下,抱著僥倖心理,趁天黑後在自家開荒地裡違規野外用火。
經過現場調查取證,瓜子坪派出所報請東區公安分局依法給予了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野外用火行為可能引發森林大火
這組圖解森林防火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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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來源:攀枝花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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