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珠寶公司華東區市場部美女經理陳靚手握公司廣告投放大權。2017年2月至6月期間,陳靚利用公司監管漏洞,運用職務便利,虛構投放廣告事實,申請多筆廣告費,並通過相關廣告公司及他人帳戶套取相應錢款,共計侵佔公司25萬餘元。
近日,上海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以職務侵佔罪對陳靚提起公訴,靜安區人民法院以該罪名對陳靚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17年2月,某知名珠寶公司在本市靜安區某高端商務區投放了戶外櫥窗廣告,可等了好久也未見廣告影子。無奈之下,公司只得核查負責投放廣告的供應商,不查則已,一查嚇一跳。原來公司內部並無任何合同涉及此處的廣告投放,但是負責投放該處廣告的負責人陳靚確實向公司申請過相應的廣告費給相關供應商,她還提供了廣告現場的照片。
沒有合同卻有付款記錄,現場未見廣告卻有廣告照片?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是公司遺失了合同還是現場廣告的照片是虛假的?
經過一番調查,公司發現確實沒有廣告投放合同。隨後,公司同時發現,陳靚經手的廣告中,2017年4月在本市靜安寺、6月在長寧區等處投放的廣告,也都是只有照片、付款記錄,均無相關合同。公司不得已找來陳靚核實,她最終承認這些廣告是虛構的,費用已被她侵佔,而廣告費有25萬餘元。
公司了解實情後,於2017年8月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經過審查,當日立案並進行偵查。
據陳靚交代,其在公司工作了近十年,現任公司華東區市場部經理,平時公司審核廣告投放資金沒那麼嚴格,只要自己在辦公系統裡提出申請,上級公司同意後,自己提供廣告投放照片即可,其實這一流程中存在很大漏洞。公司的廣告經費一向充足,一出手就是幾萬元,若能找到靠譜的公司代收一下廣告款,再付點費用,事後自己移花接木弄幾張類似的效果圖交差,公司也難以發現有假,套取公司廣告費應該不是什麼難事。
一想到這,陳靚就憑著跟廣告公司打交道多年的優勢,很快找到兩個自認為靠譜的公司和個人,說有廣告費從他們帳上過一下,稅點之類可以扣除,對方沒多問就答應了。於是,有了開頭那一幕:陳靚利用手中的權利,虛構廣告投放事實,多次申請廣告經費,待錢款匯至相關廣告公司後,再通過廣告公司帳戶或他人帳戶套取相應錢款。截至案發,陳靚以上述方式共侵佔公司25萬多元。
陳靚的家人在法院審理期間,幫助其退繳了所有違法所得。經過審判,靜安法院最終以職務侵佔罪判處陳靚有期徒刑六個月。
本案中,陳靚擁有廣告投放大權,申請廣告投放經費後,公司沒有對相關合同進行審核,也沒有對廣告是否實際投放進行核查,只憑陳靚提供的幾張虛假照片就草率付款,如此脆弱的審核監督機制,不僅暴露了公司管理制度上的漏洞,而且給居心叵測之人以可乘之機。
承辦檢察官談穎穎提醒:信任一名工作近十年的老員工並給予一定的授權是好事,但一味授權,沒有監督機制,就無法做好預防貪腐的防範機制,不能產生讓人不敢貪的懲戒機制,更不能營造不易貪的保障機制。而員工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同樣重要,切記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