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口罩作為重要且相對緊缺的防護物資,是廣大市民進行自我防護的「工具」。於是,一些良心缺失,見利忘「疫」的違法犯罪分子,利用疫情做起了以賣口罩為幌子實則行騙的勾當。
1月29日,海豐縣公安局聯手汕尾市公安局成功破獲汕尾市首宗利用疫情販賣口罩實施網絡詐騙的案件後,2月3日凌晨,海豐公安持續發力,再破同類型詐騙案一宗,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並帶破外地市網絡詐騙案兩宗。1月30日20時29分,海豐縣公安局梅隴派出所接受害人莊某深報警稱: 1 月27日18時許,其見微信好友(呢稱:東大門,微信號:dodamen1992nin)在朋友圈發布出售口罩的信息,便向「東大門」訂購了一箱口罩(一箱650元,共有口罩2000個),通過微信轉帳轉了650元給「東大門」。當天晚上10時,其又向「東大門」訂購了20000個口罩,通過微信轉帳轉了7000元給「東大門」。次日凌晨1時許,其又向「東大門」訂購了1000個3M的口罩,通過微信轉帳轉了6000元給「東大門」,三次轉帳共13650元。1月30日, 受害人莊某深發現微信被「東大門」拉黑,這才意識到遭遇網絡詐騙。
接報後,海豐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副縣長、公安局長馮建青要求刑偵部門按照省、市公安機關打擊疫情電信網絡詐騙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嚴厲打擊,快偵快破。
在汕尾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海豐公安刑偵部門通過案情研判,梳理排查,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落腳點。在汕頭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刑偵大隊的緊密配合下,2月3日凌晨2時許,犯罪嫌疑人莊某明(男,現年20歲,汕頭市潮南區人)在汕頭市兩英鎮皇都大酒店落網。無獨有偶,海豐縣發生的這兩起網絡詐騙案,受害人都是來自轄區梅隴鎮,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均為汕頭地區人,詐騙的手法都是利用人們對疫情的恐慌心理,通過網絡微信,以口罩交易為藉口實施詐騙。
針對這類趁「疫」打劫的詐騙手法,海豐公安提醒廣大市民:疫情當前,要提高防範意識,通過網絡購買醫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時切莫慌不擇路,要到正規購物網站,提到匯款、轉帳、提供驗證碼等信息時,一定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造成經濟損失,一旦被騙要及時撥打110或者或到就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