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是亂港頭目黎智英被還押的第42天。今年,他將在獄中度過除夕。
報道稱,就在農曆三十這天上午,妻子及女兒到達赤柱監獄,探望黎智英,一家人只能在獄中團年。
兩人於早上9點40分左右登記進入監獄,而後登上前往探監室的高爾夫球車,約一個多小時後離開。當被記者問及黎智英今日的精神情況時,黎智英的妻子李韻琴沒有回應,僅點頭示意。
報道稱,今天早上10點半左右,前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亦乘私家車進入赤柱監獄,並在中午12時10分左右離開。
圖源:香港「東網」
73歲的黎智英早前因涉嫌欺詐及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被落案起訴。他於2020年12月23日就兩案一併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並獲批准,律政司隨即就此結果上訴至終審法院;12月31日,終審法院批出律政司的上訴許可,黎智英同日還押。
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指出,本案涉及香港國安法,關係到重要的公眾利益,考慮保釋申請時必須先理解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國安法第42條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否則不得批准保釋。律政司還強調,在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中,被告的保釋條件不應作為考慮是否準予保釋的因素。
在他被拒保釋還押20天後,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批准其保釋外出。對此,香港律政司就該決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並於2月1日審理。
2月9日,香港終審法院就律政司覆核黎智英獲准保釋的案件宣佈裁決,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香港法律術語,即上訴法庭認為原審有誤而撤銷原審判決),撤銷香港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黎智英保釋的決定,黎智英需要繼續還押。
港媒稱,黎智英已再次向高院申請保釋,將於下周四(18日)、大年初七開庭聆訊,由法官彭寶琴審理。
根據香港國安法44條,行政長官應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特首辦在回應媒體時確認,彭寶琴是國安法的「指定法官」。港媒稱,彭寶琴是高等法院第三名指定法官,另兩名為法官周家明和李運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