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開設賭場,每局抽3元、4元,兩年下來,他竟然抽了62萬元的服務費。日前,遵義市一名男子因開設賭場罪,被法院判刑。
今年4月,遵義警方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網上開設賭場約人打麻將,於是展開調查。最終,警方查明,當地男子陳某,系網上賭局的組織者,陳某還從中抽頭漁利。
4月20日,陳某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主動投案。因涉嫌開設賭場罪,陳某被警方拘留。8月18日,紅花崗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稱,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期間,被告人陳某利用手機聊天軟體閒聊 APP創建好友群招攬賭客,通過地道貴州麻將APP開設房間,組織多人以打手機麻將的方式進行賭博。
在賭博過程中,陳某通過設定賭博規則並進行管理,從中抽頭,每次抽3元、4元不等,兩年共計從中抽頭漁利合計 62萬元。公訴機關認為,陳某的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
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期間,其家屬代為退繳贓款10萬元。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陳某的家屬代為退繳非法所得52萬元,並為被告人陳某代繳罰金。
紅花崗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無視國家法律,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閒聊APP邀請人員加入好友群的方式招攬賭客,制定賭博規則,並利用閒聊好友群進行管理控制,以打手機麻將的方式進行賭博,並從中抽頭漁利,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開設賭場罪。
經審理後,法院認為陳某已積極退繳違法所得,認罪態度較好,有從輕、減輕情節,於是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萬元。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黃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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