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牌是「新Q77762」,後牌照竟成了「新Q77761,而導致車輛前後牌照不一致的原因竟然是一塊帶數字的磁鐵片。
日前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市區交警大隊查處了這樣一起變更車牌的違法行為,而接下來的調查中交警發現,這輛車上一年之內未處理的違法記分已經達到90分,其中以超速為主,這名司機難怪會在車牌上打起歪主意,要躲避「電子警察」抓拍。
8月11日凌晨1點左右,新市區交警大隊民警趙夢營和同事在迎賓路與地窩堡立交橋路口夜查時,一輛白色轎車駛來,交警從正面看車牌是「新Q77762」,後面牌照竟然是「新Q77761」,隨即將其攔停,發現一枚帶有數字「1」的磁鐵片蓋住了原來的車牌。
司機馬某對篡改車牌一事矢口否認,稱自己借朋友的車不知道怎麼回事。他出示的行駛證也有問題,趙夢營說:「行駛證正本是真的,可上面有檢驗日期的副本明顯是偽造的。」經上網查詢,這輛車2010年6月初次登記,只審驗過一次。據馬某交代,偽造副本是為了逃避交警的檢查,審驗章是自己花錢弄的假的。
馬某坦白:「篡改車牌照就是為了躲避電子警察抓拍。」經調查,該車從2014年開始共有20多條違法行為,僅今年7月就有13條違法行為,未處理的記分高達90分,罰款達5800元,其中多為超速。此案目前還在處理中。
來源亞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