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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的這一判決中,孟買高等法院法官Pushpa Ganediwala裁定,一名39歲的男子性侵一名12歲女孩的罪名不成立,因為他沒有脫下女孩的衣服,這意味著不存在肌膚接觸。
根據法庭文件,這名男子於2016年12月以送給孩子番石榴為藉口將她帶到家裡。在那裡,他觸摸了她的胸部,並試圖脫下她的內衣。
該男子在下級法院被判性侵犯罪,並被判處三年監禁,但隨後他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Ganediwala法官在1月19日的判決中認為,該男子的行為「不屬於『性侵犯』的定義」。這名法官寫道:「考慮到對這一罪行的嚴厲懲罰,在本法院看來,需要更嚴格的證據和嚴肅的指控。」
報導指出,性侵犯至少需要判處罪犯3年監禁,最高可判到5年。不過印度2012年的《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法》沒有明確規定必須發生皮膚接觸才能構成性侵犯罪。
孟買高等法院(資料圖)
雖然法官裁定性侵犯罪名不成立,但該男子被判犯有較輕的猥褻罪,並被判處一年監禁。Ganediwala說:「犯罪的刑罰應與犯罪的嚴重程度成正比,這是刑法學的基本原則。」
孟買高等法院的判決公布後,印度民眾在社交媒體上質疑該法院的判決邏輯,這相當於開創了一個新的先例。全國其他高等法院和下級法院現在需要遵循孟買高等法院的決定。
印度全國婦女委員會表示,計劃對該判決提出法律挑戰,稱該判決將「對涉及婦女安全和保障的各項規定產生連鎖效應」。
在印度倡導婦女權利的非營利社會研究中心(Centre for Social Research)主任蘭賈納·庫馬裡(Ranjana Kumari)說,該判決是「可恥的、令人憤慨的、令人震驚的,缺乏司法審慎的。」
抗議性犯罪的印度女性(資料圖)
CNN指出,性侵犯在印度是一個巨大的問題。在印度,性犯罪往往是殘酷和普遍的,但在該國的司法體系下,往往得不到妥善的處理。根據2018年的官方數據,在印度每16分鐘就有一名女性被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