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王」死性不改,警方送他「六進宮」
2016年3月9日興安縣城區派出所民警依法對涉嫌系列盜竊電動車電瓶的犯罪嫌疑人歐陽某某執行逮捕,這也意味著犯罪嫌疑人歐陽某某的犯罪記錄又被其刷新,等待他的將是第六次法律制裁。
農曆新年前一段時間,興安縣城區居民屢屢報案稱自家的電動車電瓶被盜。作案嫌疑人的作案頻率及盜竊數量令人吃驚。城區所民警在經過大量的摸排分析後,大致判斷出犯罪嫌疑人作案密集區域,隨即布控守候犯罪嫌疑人的出現。終於在過年的前幾天,民警在興安縣城「蟲蟲網吧」後門將正在實施盜竊電瓶車電瓶的歐陽某某當場抓獲,從其身上繳獲一批作案工具。
圖為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工具及盜竊所得的髒物
經審訊,歐陽某某的犯罪記錄讓民警們大吃一驚,其2011年因盜竊被判刑8個月;2013年因盜竊被判刑10個月;2014年因盜竊被判刑8個月;2015年因盜竊被判刑9個月,10月12日刑滿釋放後,過了一個多月又死性不改,重操舊業,幹起了盜竊電瓶車電瓶的勾當。
在鐵的證據面前,歐陽某某如實供述他自2015年11年起至被抓時,一共作案三十多起,被抓獲當天就作案三起,盜竊電瓶十三個。雖然歐陽某某盜竊電瓶的涉案金額不大,但嚴重影響到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面對此類案件,興安警方將嚴厲打擊,毫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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