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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忽然有不少人發來私信問我:「聽說F-1籤證能合法工作了,是這樣嗎?」 雖然我屢屢的表示過我們不辦理籤證/出入境相關的業務,但為了消除大伙兒的誤解,每當有多人諮詢新的消息時,總是會通過本平臺闢謠。查詢之後發現,F-1籤證確實可以就業了,但只有下面的這些人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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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些朝鮮族F-1才可以就業
原則上,韓國F-1是不允許就業的籤證種類。但得到法務部批准的「居留資格外就業許可」的F-1是可以在限定的範圍內從事就業行為。從今年3月26日起,F-1-25(對移民海外的第四代朝鮮族的救濟制度得到的臨時籤證)和未滿25歲的F-1-11、F-1-9(父親或母親長期居住在韓國的朝鮮族)籤證被法務部賦予了「居留資格外就業許可」,從而實現了合法就業夢。
韓國本次擴大F-1籤證的就業範圍,目的是為了讓他們賺到居留所需的基礎資金。所以,並不是所有的活兒都可以做。允許的就業範圍主要是:便利店、快餐店的小時工,有一定收入的志願者活動等。但不能從事下面的這些職業,比如:皮膚管理師、洗浴管理師、婚禮服務員、酒店服務員、其他住宿設施服務員、練歌廳服務員、其他娛樂場所服務員、高爾夫球童、餐飲業服務員、酒吧類服務員、露天攤及移動餐車服務員等。還有,H-2籤證可以做的建設工地、工廠勞動者都是被禁止的職業類型。
除了工作的種類之外,工作的時間和場所也有限制規定。每周不能超過30個小時的工作時間,而且勞動合同最長只能籤訂1年。另外,工作也只能申報1處,不能隨意更換工作單位。符合申請條件,且希望申請「居留資格外就業許可」的朝鮮族可以直接訪問管轄地區的出入境管理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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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聽到「F-1籤證可以就業」的消息之後,根本不去確認事實關係直接向本平臺發送消息直問怎麼辦理。經過了解,雖然存在有關F-1籤證的就業政策,但適用的對象極為有限。所以廣大持有F-1籤證,夢想著辦理合法就業許可的朋友們不要輕易聽取某些可以給錢辦理的籤證的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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