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
車站鴻運小區屬於老舊小區,地面車位屬於公共停車位,因無物業管理,有些業主肆意妄為私自用地鎖佔用公共車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設置障礙物等形式佔用社會公共資源,從事非交通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拒絕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車位。
希望有關部門協助解決,構建和諧社會,共創美好家園。
針對網友反映老舊小區公共停車位被私用的問題問題,南部蜀北街道辦事處在核實後作出回覆:
經查,您所反映原52隊車站鴻運小區部分業主私安地鎖佔用公共停車位情況屬實。目前縣城管執法大隊、蜀北街道辦、草市街社區等部門已現場聯合執法。
因該小區屬老舊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沒有物業管理,停車位的設置、地鎖的安裝事件發生較久,蜀北街道辦同草市街社區現已對其違規安裝地鎖事件進行現場處置,並張貼限期自行整改通知書,同時由草市街社區通知相關戶限期自行拆除,限期滿後若不自行整改,縣城管執法大隊將組織強拆,同時由該小區推選組建業委會加強後續工作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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