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火中取慄的虛假信息「操盤手」,也都長點兒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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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歐陽晨雨(法律學者)編輯 胡博陽 實習生 張曉雨 校對 劉軍
▲捏造多國「華商太難了」文章,帳號管理人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
這場突如其來的疫情,是一面映射人間百態的鏡子,人們睜大眼睛,努力搜索著網絡上的每一個信息,因為這些消息關係自己和家人的安危、處境,即便發生在遙遠的國外。但是,也有一些人發現了「商機」,為了「提高閱讀量和漲粉以期贏利」,趁亂編造形形色色的虛假信息抓人眼球。
可惜的是,機關算盡太聰明,這些「火中取慄」不法分子,不僅錢沒有撈到手,自己卻一頭栽進了法網。
此前因炮製《疫情之下的XX國,店鋪關門歇業,華人有家難回,XX國華商太難了!!》等虛假文章,相關公號管理人員薛某於4月3日下午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捏造多國「華商太難了」文章 帳號管理人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ID:wevideo)
對於薛某來說,恐怕在當初編造虛假信息時,也沒有料想到會有今天這個下場。
之前,微信方面以此類文章涉及誇大誤導,按照《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等規定,刪除相關文章近100篇,封禁3個主體下的50個違規公眾帳號,對於暱稱涉及不正確使用國家名、地名的70個帳號,也統一清除暱稱處理。
曾有聲音認為,寫一些捕風捉影、子虛烏有的爆料文章,其實是一種常見的微信公眾號「營銷現象」,不見得有什麼具體的危害後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拘留、罰款等處罰,就算是打了板子,以示懲戒了。
但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已經涉嫌違法犯罪,並不是說來一場「大掃除」,由平臺把相關文章刪除、帳號封禁等,或者治安處罰,就可以萬事大吉。
更何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類似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行為,會產生「裂變」反應、「放大」效應,帶來難以估量的社會危害性。比如編排海外華人「太難」,就可能會在留學生等群體中製造恐慌,產生誤導,對他們的決策造成幹擾,從根本上來說也不利於疫情防控。
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中,就專門對「依法嚴懲造謠傳謠犯罪」作出明確規定,並「條分縷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等行為的「入罪門檻」,目的就是要從嚴打擊,平復社會心態。
從薛某的所作所為看,在主觀上存在編造、傳播的故意,於後果上造成公眾恐慌心理,影響抗疫大局,達到「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臨界點,已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並不冤枉。
如今,薛某被處以刑責,只能說其咎由自取,不值得絲毫同情。而這對那些惡意炮製虛假信息的自媒體來說,無疑也是一次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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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編輯 吾彥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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