慄山坪村的農戶發現自家辛苦種的幾丘田的玉米全部被野豬拱倒
五月初六早上,新化曹家鎮慄山坪村的農戶發現自家辛苦種的幾丘田的玉米全部被野豬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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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說,自己一個陽春種下來的玉米,時下正在成長期,眼看著豐收在望,卻一夜之間被野豬拱了個七零八落,眼下只能挑三擔嫩苞米回去。今年的豬雞糧食是完全沒得指望了。
封山育林可以保護樹木,保護生物的多樣性,利於保護生態環境;禁止狩獵可以保護動物的多樣性,維持正常的生態平衡。可是,隨著生態環境的改善,各地的野豬也開始泛濫成災。比方文田鎮新屋場村、石燕村村民等地村民,一年辛苦種下的玉米、紅薯、水稻等莊稼,沒等到收成,竟然全部被野豬啃食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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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制約,逐漸懂法的農民不敢捕捉野豬,即使有個別不懂法的農戶,也因此受到法律制裁。2017年元旦,文田鎮石羊寨村貧困戶羅忠樹就因為保護自己的農作物打死一頭受過傷的野豬,結果被依法帶走。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八條十九條中明確指出: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預防、控制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農業、林業生產。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雖然有法可依,可全國各地似乎就農作物遭野豬破壞後真正獲賠的應該不在多數。
新化新天地請您討論:現在農戶種點作物遭破壞,不種拋荒又要被無償收回土地。難道,只能任由豬大爺使壞?
保護野生動物的目的是維護人類利益與生態平衡,如果以犧牲人類的利益來維護生態平衡,可取嗎?還是先控制危害?請您文末理性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