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劉志勤與親友少有往來,十多年前父親過世也未返家奔喪,個性陰沉,但脾氣爆發時,卻會出現摔東西、捶牆、歇斯底裡等情況。
2006年春節及六月間,劉兩度在酒後,分別以簡訊或撥打電話方式邀友人喝酒,但遭拒絕後,竟揚言」活著也要見人,死也要見屍」及」無錢調度,我一家七口恐怕會沒命」等語。
案發後鑑識人員僅從綁在死者臉上的膠帶上採獲纖維,疑兇手戴手套行兇,但警方在浴室門外用剩的米色膠帶中採獲一枚指紋,比對後證實和劉志勤的指紋相符。
警方也在命案現場找到3個非劉家人所有的菸蒂,比對DNA後,發現是劉志勤的蕭姓友人所有,蕭某說他曾於9月1日到劉宅,但僅在一樓客廳抽菸,菸蒂也放在菸灰缸內,不解為何會出現在二樓及三樓地板上,警方分析應是劉志勤故布疑陣。
命案發展至今,除了蕭姓男子抽的菸蒂外,鑑識人員尚未在屋內找到第三人的跡證,其中警方找到的一隻棉質手套,發現劉志勤與林真米2人的DNA。
警方且分析,5名子女中,老大、老二與老五胃裡都沒有東西,而且老二與老五在9月5日都未上學,很可能在4日傍晚、還沒吃晚餐前便遇害;老三與老四5日有去上學,而2人遇害時都是穿著學校的體育服裝,當天學校確有體育課,2人胃裡也有東西,疑回家吃完晚餐後遇害。
11日當天,有民眾報案說在吉安火車站看到劉志勤現身,警方也發現林真米當天從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匯出3萬9000元的房租給房東花蓮警分局警員吳紀政。這讓警方更加確認劉氏夫妻仍在世上,且並沒有受到外力脅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