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3年稅法改革大綱又增加了幾項新內容,小事情我以後慢慢聊,今天聊一個和每位在日華人息息相關的新政策。
這個政策以前就存在,只是和大部分日本人沒有什麼關係,最近這幾年,在日本的外國居住者越來越多了,稅務署也開始重視起來了。
我在2017年的時候寫過,那個時候稅務署根本不太在意這個問題,但是改革後的明年,誰也不知道是不是重心的轉移呢。
解讀:
在日本的居住者,只要海外的資產超過了5000萬日元,每年都必須向日本稅務署申報的。
這裡要說的是居住者的問題,在稅務上的納稅者義務定義並非按照籤證,法案中的永住者也不是我們籤證中所說的永住。非永住者,是指無論是否有日本國籍,在10年之內,在日本生活了五年以下的人,也就是主要在日本生活超過了五年,都會列入居住者的身份,就必須遵照這個法案來執行了。
那麼工作籤證,留學,經管,配偶等等籤證只要到了5年,就有了申報的義務了。
每年在確定申告的時期,都要向住所所在的稅務署去申告海外資產,當然,這個問題的前提是5000萬以上的資產。
解讀:
資產基本包括了我們能想到的一切,包括了不動產,動產,存款,股票,信託,保險等等,甚至連專利權都包含在內。單純不動產一項,北上廣深一套房價早已高於日元5000萬的水準了,基本上這一點就中了一大半在日華人。
這個時候肯定有聰明人想到了比特幣等一些虛擬貨幣資產,恭喜你們,稅務署也想到了。
稅務署特意在法案的原文裡面提到了虛擬貨幣包含在申報範圍內的,除了虛擬貨幣他們可以想到,甚至借出去的錢,有債權關係的話,都是要申報的。
接下來就是明年的稅制改正了
這次改革特意區分開了沒有申告的稅率,以前對於沒有申告的人,加重稅也只是5%,現在沒有申告的人,稅率上升了一倍,變成了10%。
目標精準指向不申告的人群,大家會何去何從呢?
今天說的新稅制改革,加重稅一定是發生了問題才會出現的,並非我們有海外資產就要交稅一說。
大家可以鬆一口氣,但是年收申報一個300萬,每年在海外收入上億的那種人,未來一定是稅務署的調查對象。
日本是重課稅國家,報稅寬鬆,查稅嚴格,大家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