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70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施鳳軍與陳明亮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陳明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施鳳軍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陳明亮,男,漢族,1978年9月16日出生,環縣洪德鎮張塬村米塬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7809162559。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陳明亮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陳明亮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陳明亮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7760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71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郭世勳與陳明亮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陳明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郭世勳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陳明亮,男,漢族,1978年9月16日出生,環縣洪德鎮張塬村米塬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7809162559。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陳明亮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陳明亮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陳明亮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570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72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吳鵬與鄧利龍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鄧利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吳鵬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鄧利龍,男,漢族,1976年5月31日出生,環縣洪德鎮許旗村汪旗塬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7608162552。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鄧利龍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鄧利龍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鄧利龍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9858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74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熊長梅與蔣春治、高蘭秀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蔣春治、高蘭秀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熊長梅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高蘭秀,女,漢族,1963年5月15日出生,環縣洪德鎮洪德村南門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6305152547。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高蘭秀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高蘭秀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高蘭秀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03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75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慶陽市環縣匯潤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與趙永剛、顧曉雲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顧曉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慶陽市環縣匯潤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顧曉雲,女,漢族,1970年7月20日出生,原環縣百貨公司下崗職工,現住環縣食堂溝巷2號。身份證號:62282219700720004X。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顧曉雲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顧曉雲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顧曉雲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015570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77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王安鋒與賈存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賈存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王安鋒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賈存禮,男,漢族,1956年12月1日出生,環縣洪德鎮肖關行政村賈灣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5612012558。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賈存禮下落並能使本院對賈存禮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賈存禮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9750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78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熊長梅與蔣春治、高蘭秀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蔣春治、高蘭秀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熊長梅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蔣春治,男,漢族,1960年7月17日出生,環縣洪德鎮洪德村南門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6007172531。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蔣春治下落並能使本院對蔣春治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蔣春治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03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80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環縣德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敬東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敬東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環縣德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敬東峰,男,漢族,1981年6月17日出生,環縣環城鎮紅星村河對坡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106170012。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敬東峰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敬東峰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敬東峰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572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81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謝軍軍與李興紅、李田麗婚約財產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李田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謝軍軍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李田麗,女,漢族,1997年9月10日出生,環縣洪德鎮肖關村李渠口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970910254X。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李田麗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李田麗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李田麗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28062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82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謝軍軍與李興紅、李田麗婚約財產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李興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謝軍軍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李興紅,男,漢族,1973年12月8日出生,環縣洪德鎮肖關村李渠口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7312082537。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李興紅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李興紅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李興紅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28062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85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蘇瑞與劉健隴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劉健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蘇瑞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劉健隴,男,漢族,1981年7月19日出生,環縣四合塬旅遊開發辦公室文化廣播服務中心主任,環縣環城鎮人。身份證號:622822198107190015。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劉健隴下落並能使本院對劉健隴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劉健隴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1621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86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環縣鑫欣酒行與劉健隴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劉健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環縣鑫欣酒行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劉健隴,男,漢族,1981年7月19日出生,環縣四合塬旅遊開發辦公室文化廣播服務中心主任,環縣環城鎮人。身份證號:622822198107190015。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劉健隴下落並能使本院對劉健隴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劉健隴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8017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87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赫萬權與劉健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劉健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赫萬權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劉健隴,男,漢族,1981年7月19日出生,環縣四合塬旅遊開發辦公室文化廣播服務中心主任,環縣環城鎮人。身份證號:622822198107190015。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劉健隴下落並能使本院對劉健隴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劉健隴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7313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88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周翠雲、陳百強與沈剛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沈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周翠雲、陳百強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沈剛,男,漢族,1990年2月9日出生,環縣環城鎮張淌村沈家莊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9002090012。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沈剛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沈剛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沈剛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2240.33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89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李仲堂與王廣富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王廣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李仲堂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王廣富,男,漢族,1969年11月11日出生,環縣環城鎮城東塬村辛十裡隊人,農民,租住環城鎮北關。身份證號:622822196911110013。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王廣富下落並能使本院對王廣富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王廣富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9365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92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環縣支行與楊奮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楊奮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環縣支行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楊奮旭,男,漢族,1973年10月18日出生,環縣洪德鎮河連灣村喱莊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7310182518。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楊奮旭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楊奮旭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楊奮旭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83019.34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93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劉貴政與楊忠慶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楊忠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劉貴政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楊忠慶,男,漢族,1967年8月18日出生,環縣環城鎮紅星村楊巷子隊人,慶陽量恆建築工程檢測有限公司經理,住環縣環城初中坡。身份證號:622822196708180032。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楊忠慶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楊忠慶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楊忠慶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441810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94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沈春花與楊忠慶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楊忠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沈春花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楊忠慶,男,漢族,1967年8月18日出生,環縣環城鎮紅星村楊巷子隊人,慶陽量恆建築工程檢測有限公司經理,住環縣環城初中坡。身份證號:622822196708180032。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楊忠慶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楊忠慶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楊忠慶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04615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95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慶陽市環縣匯潤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與趙永剛、顧曉雲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趙永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慶陽市環縣匯潤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趙永剛,男,漢族,1971年6月14日出生,環縣技術監督局職工,現住環縣食堂溝巷2號。身份證號:622822197106140038。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趙永剛下落並能使本院對趙永剛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趙永剛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015570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96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張虎與鄭君成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鄭君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張虎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鄭君成,男,漢族,1985年8月14日出生,環縣洪德鎮洪德村北街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508142516。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鄭君成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鄭君成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鄭君成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41141.5元。
舉報電話:0934-4421276、1810934717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