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一位孕婦因孕期不能做胸透,被認定體檢報告不合格而拒錄,當事人認為事件處置存在不合理而起訴當地教體局。這本身只是一件有理說理的事情。但由媒體報導後,網上一些人的評論卻讓人有點心態裂了。看看網上的評論都說了什麼:
有說懷孕了,就別出來給人添麻煩的;
有說這是想拿國家福利養胎的;
有說這是道德綁架的;
有說這是浪費國家資源的;
有說這是精緻利己的;
有說這是作妖,炒作的;
……
看了這些評論整個人懵了。
借用一位網友評論的話「這都是些什麼評論啊」。
國家法律規定對待孕婦等特殊群體需特殊對待。而且根據一位網友評論四川省已有這方面的彈性規定可借鑑,為什麼還要用簡單粗暴的處理手段呢?
相較於這邊的冷硬,廣東東莞對網約車司機因救人而闖紅燈的處理則充滿著溫情。
在司機艾先生連闖三個紅燈需要扣18分的情況下,針對艾先生出於救人的特殊情況,且考慮到作為網約車司機,重考駕照會對其生活帶來很大影響,交警同意只要給出證明就可以考慮酌情處理,而面對被救當事人不出面作證的情況下,交警並沒有認定艾先生違規,而是協助艾先生通過公共監控和醫院調查確認艾先生反映情況屬實。
兩相對比,說明在特殊情況下需要特殊管理。
很多時候爭取的其實不是同情,而是公平公正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