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地區(今我國雲南、廣西一帶及越南)與中央王朝在歷史上的互動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時期。隨著秦漢確立對安南地區的行政範圍界定,及至唐代以前,歷代中央王朝對安南地區進行了經略與開發,當地與中原在政治、經濟、民族、文化、軍事等各層面的交流日趨深入。在唐代,以安南都護府的設立為起始,中央將安南地區納入到以正州為主的、統一的政治管理體系下,中央由此得以建立對安南地區更為直接有效的管控。受到地緣與民族分布的影響,安南地區的部族、士族、軍事割據等勢力曾在東漢至南北朝時期出現多次離叛的狀況。
中央以通過調整安南地區的行政設置為手段,遏制地方長官所轄規模,進而避免起事動蕩造成大規模的影響,並由此出現兩次重要的政區分割舉措,分別為東漢時期確立交州分界,及東吳分治交、廣二州。交、廣分治後,安南地區所處的大致行政範圍構成後世的統治基礎。
歷代中央對安南地區的經略,均立足於其地緣特點:既為西南交通的關鍵要道,同時受山地崎嶇的地勢因素影響,以及交通技術發展水平的制約,地理上也呈現較為孤立、難以直達的特徵。當地由此成為躲避戰亂的中原人士的目的地之一,大量北方漢族士人的遷入,令安南地區進一步受到中原文化的影響,構成地方群體自我認同的根本。安南地區與中原在文化上的交融與地緣上的區隔形成內化的矛盾,令當地同時出現對中央的歸屬向心力,與立足現實安定需要、尋求偏安一隅的兩種認識。
為穩固歷代對安南地區的經略基礎,唐代中央通過制度、軍事等領域的具體施政首段,不斷強化對當地的控制,改交州為安南都護府即為密切落實中央對西南邊睡的有效管控。但是在客觀的地理制約、主觀的自我認知、邊防整體性政策等因素影響下,中央對安南都護府的經略始終未能以強有力的手段深入實施,這一情況亦決定了中央對當地的政策基調,即在治理上以籠絡、鎮撫地方部族為主要舉措,軍事上的鎮壓管控作為應變之策,施政的深入程度受其時其地部族的穩定性所決定。被動的經略理念貫徹在中央對安南都護府的經略過程的始終,繼而對地方穩定產生負面影響。
伴隨吐蕃、南詔二者實力的發展,其對於中原王朝穩定統治的威肋、也在不斷上升。玄宗時期,中央愈發重視安南都護府之於劍南、嶺南兩道邊防的拱衛作用,但是與此同時,唐立國以來的政權穩定性為安史之亂的動蕩而打破,而中央對安南都護府的政策構想也由此中斷。
此後,唐代中央政府的力量從根本上被削弱,執政者更為依賴地方軍事部曲等勢力的支撐。而在外部因素作用中,中唐以來吐蕃一唐之間的衝突與摩擦成為邊防最為嚴峻的威肋,南詔成為唐廷所面臨的主要邊防問題。為有效應對南詔的反覆寇犯,中央選任安南官員時更注重其軍事能力,進一步導致安南都護府的實際主導權從中央逐漸轉向地方軍事節度,在客觀上削弱了中央對安南的管控能力。同時,因安南地區出現反覆的離叛動蕩,中央在施政舉措上延續對部族的籠絡,並在經濟層面正式將安南都護府納入賦稅體系。
唐朝意圖以軍事控制為主要措施,強化對安南都護府的經略,但中晚唐以來大規模的軍亂動搖了其對安南地區的施政根基。晚唐時期南詔對唐西南地區的兩度寇犯中斷了中央與安南都護府間的往來溝通,致使民生安定屢遭嚴重破壞,加之中央處於宦官幹政、黨爭混亂之中,中央力量進一步被削弱,地方愈發趨向依附穩定而有力的割據統治,回歸到安南地區尋求獨立經略的政治傳統之中。終唐一朝,中央在安南都護府的種種經略舉措,最終未能阻止中央與當地的脫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