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兄弟齊心,其利斷金,但這一對兄弟的「一條心」,沒有用到正確的地方。11月16日,一對親哥倆各自駕車釣魚後,一起喝酒吃飯、把酒言歡,結束後駕車回家,結果二人一前一後被執勤民警在同一地點查獲。
11月16日15時50分許,新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二大隊在中同街開展酒駕集中行動,發現一輛豫GP**73白色踏板摩託車和一輛無號牌燃油摩託車一前一後且搖搖晃晃由西向東行駛過來,在距離執勤交警幾十米處輛車突然停下,看到交警後想要調頭,形跡十分可疑,執勤民警立即上前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兩名駕駛員滿身酒氣,遂將兩名駕駛人控制,帶至大隊後,執勤民警對兩名當事人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進行酒精檢測。經檢測,韓某貴體內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8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另一當事人韓某經酒精呼氣測試,體內酒精含量為98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後民警將其送往新鄉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抽血酒精檢測,結果為103.1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罪。
在調查過程中,民警發現韓某貴和韓某為親兄弟倆,上午兩人在一起釣魚,之後兩人一起吃飯喝酒,酒足飯飽之後,兄弟兩個一起駕車回家,當行駛到中同街地下道時被執勤民警雙雙查獲。
隨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執勤民警對韓某貴的違法行為給予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並罰款1200元的行政處罰。韓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