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私戶公戶取現、轉帳10萬將被重點監控!

2020-12-14 彩虹之上的幻城

6月10日落地轉正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0年7月起,河北正式啟動大額現金管理,對私帳戶單筆或累計超10萬,對公帳戶50萬就會被監管,並且實現現金實物可追溯!

此次政策的出臺,將深度影響企業收付款方式的選擇,加大財務帳內「假現金」收支記錄的風險,特別提醒各會計、老闆、業務員再也不要以個人帳戶收付企業款項了,公司的業務就要使用對公帳戶。

特別注意,以下行為不能有:

1、個人卡支付公司採購款,再開票到企業併入帳。

2、個人卡支付公司大額費用,再開票到企業併入帳(除企業的零星現金開支外)。

3、個人卡支付職工工資後,企業再入帳。

4、企業虛開、虛抵發票,虛假入帳。

5、用個人銀行卡收取公司銷售款項。

6、以上事項造成的帳內「假現金分錄」堅決不能有。

一、《通知》內容劃重點

目前我國票據、轉帳、網上、移動等支付方式多且應用廣泛,企業為什麼還有這麼多大額現金交易呢?且越來越多的大額現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領域、特定人群、特定時期。本次試點將藉助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統對大額現金的存、取進行記錄、分析、報告以及信息共享,加強對偷逃稅、逃避監管等現金交易的監測。

【注】參與監控的銀行帳戶,為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下的所有銀行,即包括四大行,也包括各地方商業銀行、各地農商行、郵政儲蓄銀行等 。

(一)監控起點:對私10萬元,對公50萬元

1、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開始試點,對公帳戶管理金額起點為50萬,對私帳戶管理起點為10萬。

2、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開始試點,對公帳戶管理金額起點為50萬,對私帳戶管理起點分別為浙江省30萬、深圳市20萬。

【注】:

1、包括通過大額高速存取款設備自助存取款的情形。

2、即監測單筆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也監測多筆累計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

(二)大額現金管理的方法

1、大額取現要預約

銀行自行建立相關預約規則,預約時取款人需持身份證,明確預約時間、取款渠道及其他信息要素,銀行需向當地人民銀行報送預約信息。後期會逐步強化預約約束機制。

【注】:

① 這一動作留下了提取大額現金的第一個痕跡。

② 實際工作中,銀行要求預約提現的金額一般為5萬。所以此處還要以當地銀行要求為準。

2、大額存取要登記

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只要客戶依規履行登記義務,大額存取現並不受到限制(也就是說,如果不履行登記義務超限額就不要存取了)

【注】這一動作留下了存、取大額現金的第二個痕跡。

3、現金實物可追溯

試點行會統籌考慮人民銀行冠字號碼數據集中要求與大額現金監測要求,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起點以上存取業務的信息與現金實物的冠字號碼相關聯、可追溯。

【注】人民幣冠字號碼由字母和數字組成,具有唯一性,相當於人民幣的「身份證」。

4、大額用現要分析

銀行需對大額現金業務信息分行業、看用途、識金額、辨身份。

分析用現特點及風險等級:

① 可疑交易要報告,對來自較高行業、交易金額巨大、交易頻率或金額與客戶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徵不符等情形,嚴格對信息的真實性、規範性的審核,向人民銀行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並進行風險標註,後續跟蹤,記錄備查。

② 風險數據與稅務機關共享,掌握大額現金流向,預判大額現金業務風險,並與地方政府、發展改革、財政、稅務、金融監管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交流、共享信息。

5、企業經營要關聯

① 個人現金收入報告制度。推動部分個人主體報告一定金額以上的現金收入的交易性質、交易金額等信息。

② 個人帳戶大額用現管理。在檢測行業分布的基礎上,對一定金額以上的個人帳戶經營性收支加強真實性審核。對於可以存在風險的現金收支,對個人帳戶進行風險標註,並持續跟蹤檢測。

二、「假現金流」吹彈可破、不堪一擊

信息化手段將進一步方便企業「假現金流」業務的監管,促使企業對公帳戶的使用,使企業有一個健康的資金流常態,助力企業健康運營。

切記,以下案例情況不能再有!!!!

【案例1】

河北A公司2020年7月從B公司購入原材料鋼材一批,價稅合計12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138053.1元,當月認證並抵扣,款項已由該公司王老闆通過個人卡支付。李會計收到發票後對入帳犯了難:

① 已無法公對公轉款支付貨款。

② 如對公帳戶轉給王老闆個人卡,轉款的資金流與發票流就不一致了,且公司轉給個人的大額款項被監管機率較高,這種方法不可取。

③ 李會計考慮到現金支付難追溯,決定以帳內「假現金流」來做帳,於是做了如下憑證:

【案例2】

接上例,上例憑證貌似做的天衣無縫,可恰巧這張120萬元的發票B公司未對該發票抄報稅,被列為了失控發票,此時需A公司提供相應的資料證明該筆業務的真實性,需證明該張發票不是虛開的,其中有一項重要的證明資料就是付款證明,會計又犯了難:

① 王老闆個人作為自然人主體,用個人卡支付的款項不能完全證明與該業務相關。

② 帳內現金支付的120萬元,為虛假資金流,7月1日起大額現金支付通過預約、取款登記、人民幣冠字號碼等信息可追溯,此時只要去銀行查看登記信息即可知道資金流是否真實,此時「假現金流」吹彈可破、不堪一擊。

【案例3】

接上例,2020年7月,A公司銷售給C公司鋼架構產品一批,價稅合計150萬元,.其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50萬元,銷售款仍由王老闆通過個人卡收取。李會計對銷售發票入帳又範了難:

① 用企業公戶直接對客戶收錢已來不急。

於是,李會計又想到了現金交易難追溯,決定用」假現金流「,先對該筆銷售收到現金,再用現金還王老闆的120萬元,如下憑證:

② 對於產生的「庫存現金」餘額30萬元,李會計又用虛假的現金流還了其他個人卡應付未付的錢。

③ 於是,A公司的帳亂了,李會計也很苦惱,這都是因為企業不健康的資金流導致。

【案例4】

接上例,非常不巧,案例2中的進項發票120萬元被認定為異常發票,那開具給C公司的150萬元的銷售發票也被認定為異常發票(按總局2019年第38號公告判定)

① 稽查人員調取C公司在銀行150萬元的取款登記信息,則發現方並沒有提取該筆現金的登記記錄,那該150萬的付款證明不成立,則C公司會提供付款給王老闆個人卡的證明。

② 順藤摸瓜,追查到王老闆收款的個人卡帳戶,又發現王老闆的個人卡還另外收取了未開具發票的30萬元銷售款未及時入帳,此時應按隱匿收入論處,需要補稅、交滯納金和罰款。

【注】由此可見,企業形成一個健康的資金流不管對業務,還是對財務都至關重要。

三、我們應該怎麼做?

1、買賣交易。會計與公司老闆、採購員、業務員等崗位多做交流溝通,買賣交易公戶轉款,避免使用現金或個人卡收付公司營業款項(零星的備用金除外)。

2、工資發放。現階段,銀行公戶發放工資是證明企業發放工資真實性的不二法寶,現金發放工資不可取(特殊情況建議原始附件做好說明),更要杜絕個人帳戶發放工資。

3、制度健全。公司內部應建立支出報銷制度,明確採購、費用等款項支付合同條款以及對公帳戶付款流程。

4、渠道完善。財務應根據業務提供多元化的非現金對公帳戶收款渠道,滿足銷售業務需求。如POS機,掃碼付,網銀付等等。

最後,小編提示大家,只要是交易正常,就是被重點監管,無非是稅局和銀行多幾道手續的事,咱們正常經營沒啥可怕!

相關焦點

  • 什麼情況下,公戶可以轉帳給私戶?
    雖然之前,公戶轉私戶超過10萬有被國家監控並公布了出來的消息,但是財務人員或老闆們別擔心,這幾種情況下,你還是可以放心大膽地從公戶往私戶上轉的!1、工資發放在每月工資發放日,公司已經依法履行了代扣個稅義務,從公戶對每個員工的私卡進行發放工資。
  • 今天起,公戶轉私戶:這8種情況,財務...
    來源:祥順財稅俱樂部你們公司有沒有用微信轉帳、員工帳戶收過款?你們現在還在用私人帳戶避稅嗎?你知道公戶轉私戶,哪些是被允許的嗎?今天我統一回復.......本文適合會計和財務人員,共計2590字,預計閱讀時間7分鐘。
  • 2020年起,10萬起將被重點監控!公轉私、私轉私的...
    大額現金管理辦法已經正式結束公開徵求意見,2020年起,10萬元以上的轉帳將重點監控!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築、汽車銷售行業屬於重點行業!老闆和會計一定要知道!@所有人,本周有一條重磅的消息,馬上點擊閱讀↓1突發!
  • 公戶給私戶轉帳不給開發票用途寫什麼?
    1上年的房租費用未分攤,今年開的發票,可否補攤?怎麼做分錄可以的,直接補攤入今年的費用即可,攤銷時,借;管理費用-長期待攤費用攤銷,貸;長期待攤費用-租賃費。2公戶給私戶轉帳不給開發票用途寫什麼?7房租不是開本公司的發票可以入帳嗎?不可以的8以前年度繳納企業所得稅未計提,後期如何進行帳務處理?補計提就是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9利潤表中淨利潤和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一樣嗎?
  • 7月1日起,轉帳超10萬被重點監控!個人帳戶收款被罰300萬!電商...
    中國人民銀行新近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決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 ) 1、試點7月起落地 《通知》明確,試點為期2年,先在河北省開展,再推廣至浙江省、深圳市。
  • 京B公戶私戶怎麼選
    老規矩,先說結論除了交易稍微麻煩點以外,私戶絕對是優於公戶的不二之選。而對於受政策限制無法辦理私戶只能辦理公戶的車友們,總理倡議要跟掛戶公司籤訂使用協議,保護自身權益。此外,提醒購買公戶車時務必檢查掛戶公司是否已註銷,是否有未處理違章。北京晚報9月10日一篇《摩託車亂象追蹤,買摩託車「送」公戶京B牌》報導再次把京B公戶摩託推到了風口浪尖。
  • 北京摩託車私戶和公戶有什麼區別?上公戶好還是上私戶好?
    私戶:顧名思義就是摩託車戶在個人名下,行駛證是你自己的名字;公戶:公戶就是將摩託車的戶掛靠在有資質的公司名下,也就是說是好多人用一個行駛證。摩託車私戶和公戶各有哪些優勢?公戶優勢:1、沒有戶口限制;2、買賣車輛不用過戶,上牌方便一般都是車行代辦;3、摩託車到期不報廢名下也不會有未銷戶的車輛。公戶缺點:1、上保險比較麻煩,而且掛靠的公司一旦出現變故,會麻煩纏身,只能上交強險,而保險幾乎沒用,畢竟出了事故走保險還要聯繫公戶單位。
  • 7月1日起公轉私最新規定 10萬元以上的轉帳將重點監控?
    央行正式發布大額現金管理辦法,7月起,河北省開始試點,10萬元以上的轉帳將重點監控!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銀髮[2020]105號)。
  • 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
    近期,關於公戶轉私戶嚴查的消息甚囂塵上。其實,對於企業而言,正常的公轉私是一點毛病都沒有。有童鞋好像不太了解,哪些屬於正常合理的公轉私,今天就匯總歸納一下,給各位參考。這也是一個重要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以下這些情況都是可以的。第一種:某公司,用公戶上的20萬,通過銀行代發的方式發到員工的個人銀行卡上。同時,該公司進行了個稅的代扣代繳。
  • 央行闢謠「轉帳超10萬將被嚴查」,加強公轉私管理≠禁止,哪些情況...
    2020年7月1日,河北省全面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工作。隨後,網上便有消息稱「轉帳超10萬將被嚴查」,甚至有說法稱「以後就算給媽媽轉錢,也不要一次性轉10萬元以上」,引發公眾熱議。 其實,重點監控不代表嚴查,更不代表禁止公轉私。
  • 12月起同一銀行每人只能開一個主帳戶,異地取現轉帳免費
    在加強帳戶實名制管理方面,針對個人銀行結算帳戶,從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已開立Ⅰ類戶,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鑑於個人在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為方便個人異地生產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銀行對本銀行行內異地存取現、轉帳等業務,收取異地手續費的,應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實現免費。根據開戶申請人身份信息核驗方式和風險等級,個人銀行結算帳戶分為Ⅰ、Ⅱ、Ⅲ類。
  • 重要通知,12月1日起,公對私轉帳不能再有了
    提醒各位,今後公對私、私對公的這種走帳形式直接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 12月1日起,公對私轉帳不能再有了! 不管是公司帳戶還是個人帳戶。一旦被檢測到資金流向異常,你將被清查。 假如你們公司經常公對私轉帳,你們會面臨哪些風險呢? 何為對公?何為對私?
  • 到底什麼情況下公戶轉私戶是安全的?
    你知道公戶轉私戶,千萬千萬不能亂轉,因為每一筆帳都需要合理合法合規。在轉之前,有兩件事是我們首先要弄清楚的,一是什麼情況下能夠被允許公轉私,若觸碰到稅務法底線,必定會引起稅務稽查。二是要清楚知道為什麼要公轉私,我們到底是面臨哪方面的問題。
  • 錢從公戶轉到私戶有什麼方式?快用這樣合法的方式
    2020年7月1日期,中國人民銀行新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 決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帳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 對私帳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 老闆長期用私戶發放工資?違法!正確做法是這樣!
    但如果企業發放工資採用「二次工資」形式,即員工工資一部分是對公帳戶發放,一部分通過私人帳戶發放,這種情況可以基本斷定是在逃稅。以前,稅局和銀行你是你,我是我,很多公司利用這個漏洞,將公司的收入溜進老闆自己的「口袋」,銀行不知道啥錢,稅局也不收稅,又掙錢又不用交稅,但是現在大數據+金稅三期+各部門聯合合作,你以為稅局查不到你,其實只是時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