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句一句的來分析
媽媽帶著5歲的小女孩過斑馬線,因為非放學高峰,所以紅綠燈只閃黃燈。
這個沒有什麼說的,只能看出路口交通環境一般,而且是閃著黃燈,我認為代表路口並不是很多車通過,因為自己開車在很多路口深夜時車少都是黃燈閃爍
確認沒車後,騎行過斑馬線。但是被汽車撞了,輕傷。
這裡就開始有點匪夷所思了,第一,確認沒車後,確認?請問這條路有多長,確認沒車後被車撞了請問當時肇事車輛速度有多快,在你確認後說教就把你撞了(第一個疑點)騎行過斑馬線,騎著電動車過斑馬線,不好意思,已經違反交通規則了,電動車理應下車推行過斑馬線,違法再先。然後被汽車撞了,輕傷,那麼請問這個輕傷是醫院出示的傷情報告還是自己覺得是輕傷(第二個疑點)
簡易處理中心說可以賠償修車的錢,還有醫藥費,說因為對方有交強險,不計免賠2000的,老人家就籤字了。
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交警的定責是同等責任,雙方都有責任,應該是機動車經過斑馬線未減速觀察,非機動車斑馬線上騎行,如果是同等責任我們就可以排除機動車超速行為,不然機動車應該是主責甚至全責,我們排除疑點一,這裡我絲毫不懷疑交警的專業性。(說實話,交警有點偏袒非機動車了,應該是非機動車主責)老人家籤字了代表具有法律效應,也接受了這個事故處理結果,其次,對方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和你沒有一點關係,那是機動車的保險,不是你的保險。
事後,對方保險公司打電話和我說,車主車子定損14000多,讓我們賠7000,不然就起訴我媽,強制執行。
保險公司的專業能力毋庸置疑,確定了是同等責任下,你出7000是應該的,猜測如果是小碰撞,機動車前臉出事故了,應該是保險槓,大燈出問題了,14000的報價,我第一反應就是奧迪,奧迪的大燈……如果強制執行那就是列為失信人
老人家,嚇得覺都睡不好。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求助萬能的知乎,我們應該怎麼辦?
這段話就差不多是廢話了,無非想營造一種我窮我有理的現象,但是通過上面的分析,你真的有理麼?我甚至想說,要不是交警稍微偏袒你們,你就是主要責任,同等責任還不夠?不要蹬鼻子上臉!
解決方案很簡單
1.賠7000,寧事息人,長記性
2.申請行政複議,但是根據情況來看,如果你不能列舉出機動車超速的行為,那麼你還是同等責任,不要想著去鬧,沒用的,沒有道理怎麼鬧?繼續答案1.3
3.拖著,就是不賠,反正你媽年紀也蠻大了吧,限制高消費也沒事,小孩的話以後考公務員,入黨可能會有影響,你自己看著辦把,不賠錢,或者怎麼少賠那是想都不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