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1日,安徽馬鋼張莊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井下-385m中段5號穿脈5-2溜井卸礦硐室頂板發生一起冒頂事故,導致1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160萬元。該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未上報事故信息,後經群眾舉報,省安委會辦公室交辦,於7月24日調查後才被發現,在社會上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根據《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2號)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對該起事故提級調查,組織成立了以市應急局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市總工會、市公安局、霍邱縣政府等有關單位人員為成員的安徽馬鋼張莊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019.5.21」事故調查組,同時邀請市紀委監委派員參加,並選聘了省內3名礦山安全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經過、事故瞞報情況、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有關責任者的責任,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安徽馬鋼張莊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張莊礦業公司」)於2010年6月在安徽省霍邱縣註冊成立,為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註冊資本11.42億元人民幣,經濟類型:國有獨資,法定代表人吳新義。公司2012年2月正式開工建設,2015年8月項目全系統重負荷試車,2016年4月進入試生產階段,2017年2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式進入生產階段。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15225578xxxxxx,有效期至2030年8月30日;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皖)FM安許證字〔2017〕G2號,有效期至2020年2月3日;公司採礦許可證號:C3400002010082120xxxxxx,有效期至2030年8月30日。公司下設辦公室、黨群工作部、計劃財務部、規劃發展部、安全環保部、生產技術部、工程與設備部、市場營銷部、張莊鐵礦和選礦廠。
張莊礦業公司礦山採用豎井開拓方式,使用大直徑深孔落礦,二步驟回採的階段空場採礦法,空區採用全尾砂膠結充填。井下採礦及掘進工程主要採取外包方式。將礦山採礦、巷道掘進、出礦、空區充填等工程分區域外包,礦山通風、排水、提升、選礦等公司自己組織生產。安全管理由張莊礦業公司統一領導,分層次負責。承包單位分別為中國華冶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煤第五建設有限公司、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7月8日,張莊礦業公司和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籤訂了《採礦生產承包合同》(張莊鐵礦第一期Ⅲ標段採礦生產及配套採準工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2017年12月26日,張莊礦業公司和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籤訂了《採礦生產承包合同》(張莊礦-385m新中段開拓、採準、採礦工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煤七十一處」)為中煤礦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煤三建)全資子公司,系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一級、機電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一級、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裝飾裝修專業二級、市政工程三級、爆破作業專業設計四級等資質,兼具礦山開採、機械加工製作等能力的綜合型建築施工企業,資產總額20億元。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13001523xxxxxx(1-9),法定代表人:孫xx;註冊資本: 壹億元。公司註冊成立日期:1989年8月22日。註冊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建設北路8號。經濟類型為:國有企業。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皖)FM安許證字〔2017〕Y0xxx號,有效期至2020年3月3日。
2015年11月18日,中煤七十一處在霍邱縣註冊成立了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霍邱分公司,註冊地址周集鎮富礦村,負責人為滿東輝,經營範圍:經公司授權,在公司經營範圍內為公司招攬業務,提供諮詢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該公司註冊類型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實際運行過程中,中煤七十一處霍邱分公司與中煤七十一處張莊項目部沒有隸屬關係,分公司無人員常駐霍邱,對項目也沒有管理職責,僅為中煤七十一處在霍邱縣屬地納稅提供方便。
2018年7月26日,中煤七十一處任命賈xx為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經理。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張莊項目部井下有勞務分包單位3個,分別是六安宿通勞務建築有限公司(事故單位)、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霍淮分公司、浙江南源礦建有限公司霍邱分公司,籤訂勞務分包合同的時間分別是2018年9月20日、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20日。
2018年9月20日,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霍邱分公司(甲方)與六安宿通勞務建築有限公司(乙方)籤訂《馬鋼集團張莊鐵礦項目385m新水平2018年開拓、採準(一標段)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合同價款不含稅金額為545.4438萬元(暫定)。
六安宿通勞務建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六安宿通勞務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登記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1500MA2Rxxxxxx(1-1);登記機關:霍邱縣市場監管局;登記住所:六安市霍邱縣xx鎮xx村;法定代表人:孟x;註冊資本:壹仟伍佰萬圓整;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8日;經營範圍:施工勞務總承包,市政道路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土石方工程,鋼結構工程,礦山工程施工及開採等。發生事故的5-2溜井卸礦硐室工程由六安宿通勞務公司負責勞務施工,事故亡者饒x及傷者陸x均為六安宿通勞務公司工人。
事故地點為-385m中段705號採場5-2溜井硐室處。705號採場的採礦方法為大直徑深孔階段空場採礦法。採場垂直走向布置,採場長171m、寬15m,為一步驟回採的礦房,採用雙側進路出礦,-385m是該採場的出礦水平,在5號穿布置3個出礦溜井。5-2溜井是採場中部溜井,該溜井硐室寬4.5m,強高3.1m,全高4.6m,掘進斷面19.27m2,溜井Φ3m,掘進斷面7.07m2,深7.8m。該溜井硐室自5月12日由採準隊(六安宿通勞務公司)負責開始施工,於5月19日掘砌完工。5月21日,事故發生時,5-2溜井硐室無支護,施工人員在拆除溜井格篩澆灰模板時,溜井洞室上方頂板肩窩處發生塊石冒落。
1.饒x,男,36歲,宿州市xx莊鎮xx村xx組xx號,六安宿通勞務公司工人,2019年2月進入中煤七十一處張莊項目部作為勞務用工(出渣工)。在張莊礦業公司「2019.5.21」事故中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2.陸x,男,46歲,宿州市xx區xx鎮xx村xx組xx號,六安宿通勞務公司工人,2018年2月進入中煤七十一處張莊項目部作為勞務用工(放礦工)。在張莊礦業公司「2019.5.21」事故中受傷,經治療已出院。
二、事故發生經過、應急救援和瞞報有關情況
2019年5月21日早班(約7:30上班),七十一處張莊項目部經理賈xx下達排班指令,職工杜xx(班長)、饒x、陸x三人根據排班指令,去-385m中段5-2溜井處拆除溜井口格篩澆灰模板。杜xx、陸x負責模板拆除,饒x在溜井口收集模板並搬運。9時左右,帶班隊長孫xx到達5-2溜井處,查看現場作業情況後離開。9時23分左右杜xx、饒x、陸x三人在拆除第四面模板(共四面模板)時,溜井洞室頂板肩窩處一大石塊(約長2m、寬1.6m、厚0.5m)冒落,擊中饒x,陸x受饒x和模版撞擊也倒地受傷,杜xx未受傷。事故發生後,杜xx立即向周邊工友求救,孫xx聽到呼聲後,立即趕到現場,在了解情況後,立即跑至100多米處的7號穿打電話向六安宿通勞務公司總經理張xx報告。掛斷電話後,孫xx又返回事故現場,並與杜xx一道用井下運輸車將饒x、陸x送達地表。9:40張xx打電話向項目經理賈xx報告發生事故,賈xx要求抓緊送醫搶救。受傷人員到達地表時,張xx及駕駛員王x,已駕駛皮卡車到達井口等待。此後,皮卡車在前帶路,杜xx繼續駕駛井下運輸車搭載饒x立即送醫。離開井口後,張xx安排人員將陸x帶至周集衛生院包紮,9:58陸x被送至周集鎮中心衛生院診治,經診斷,陸x右腓骨小頭骨折,在周集鎮中心衛生院治療一周後返回宿州老家調養。皮卡車和運輸車行駛至周集北,考慮運輸車速度慢,張xx將饒x轉至皮卡車,並繼續沿105國道往阜陽醫院方向行駛,路上迎到阜陽市120救護車,醫護人員將饒x抬上救護車。10:20饒x被送至安徽醫科大學附屬阜陽醫院搶救,後經搶救無效於11:03宣布死亡。
事故發生過後,勞務分包單位六安宿通勞務公司將事故信息報告七十一處項目部總理賈xx,賈xx立即將事故信息分別電話報告中煤七十一處分管安全副經理曹xx和中煤七十一處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劉xx;曹xx電話報告中煤七十一處黨委書記、董事長孫xx。得知事故信息後,孫xx召集事故當天在中煤七十一處的領導班子成員馬xx、羊xx、劉xx、宋x、高xx等,共同研究事故處理工作,最終孫xx決定瞞報事故信息。研究後由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劉xx負責電話徵求在外出差的其他班子成員意見,並獲得一致同意。為防止報送事故信息後被停產造成損失,經中煤七十一處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不向七十一處上級中煤礦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報告,也不向事故屬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以及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報告,直至「5.21」事故被群眾舉報並核實。從調查情況來看,在「5.21」事故被調查核實之前,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及張莊鐵礦對該事故不知情,調查組未發現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存在瞞報事故行為。
圖1 事故發生地點
圖2 頂板冒落後進行的錨網噴支護
圖3 事故地點附近穿插的破碎帶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認定
(一)直接原因。
-385m採場5-2溜井硐室右側幫和部分頂板處在一條小型破碎帶範圍內(傾角45-50°,帶距1.5m-2m),其強度和穩定性差,工程地質不良,受該採場、該溜井硐室以及周邊採場爆破影響和自身重量作用下發生冒落是這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張莊礦業公司。
(1)對外包單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張莊礦業公司未將各項目部勞務外包隊伍納入公司統一管理,對項目部勞務外包隊伍數量及人員配備、教育培訓等情況不掌握,對外包隊伍工人進入張莊礦業公司管控不力,未能提供事故傷亡人員饒x、陸x的教育培訓檔案,教育培訓工作不到位。對外包隊伍違章作業行為監督檢查制止不力。
(2)張莊礦業公司張莊鐵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事故發生時,張莊礦業公司張莊鐵礦僅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無法滿足張莊鐵礦井下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3)組織隱患排查不到位。事故發生前,5月9日-5月23日,張莊礦業公司張莊鐵礦未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張莊礦業公司及張莊鐵礦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開展日常安全巡查,但均未能及時發現-385m中段5-2溜井硐室處頂板處存在的破碎帶及頂板安全隱患。特別是公司於2019年5月18日下午、5月19日下午、5月20日下午先後三次實施井下深孔爆破,與事故地點相鄰的705號礦房均是爆破地點,爆破後,張莊鐵礦開展頂板安全檢查、分級管理等工作不到位,未發現5-2溜井硐室圍巖破碎的安全隱患。
2.中煤七十一工程處。
(1)頂板分級管理及隱患排查不到位。5-2溜井硐室頂板按頂板分級管理規定應屬於二級頂板,但此處頂板撿撬工只是簡單觀察處理就確認安全,未能現場檢查確認頂板安全,頂板分級管理與安全確認制度落實不到位。中煤七十一工程處及張莊項目部未及時發現採場及5-2溜井硐室圍巖破碎的安全隱患,事故發生前,5-2溜井硐室頂幫處於巖石破碎帶內處於無支護狀態。中煤七十一工程處張莊礦業項目部採掘施工隊班前、班中安全檢查不到位,檢撬工檢撬不到位,未及時發現處理5-2溜井硐室頂幫安全隱患。
(2)教育培訓不到位。中煤七十一工程處對勞務分包單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流於形式,未能有效對項目部勞務作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班組作業人員安全意識較差,開展5-2溜井有關施工作業過程中,敲幫問頂不到位,違章作業。
(3)施工工序不合理。巷道、硐室頂板礦、巖穩固性差或位於斷層、破碎帶中等應及時採用有效手段支護。5-2溜井硐室頂板右邊正位於破碎帶中,硐室頂板支護不及時,施工順序不合理,沒有進行錨網支護即轉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六安宿通勞務公司。
(1)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施工隊班前、班中安全檢查不到位,檢撬工檢撬不到位,未及時發現處理5-2溜井硐室頂幫安全隱患。
(2)教育培訓不到位。對新進作業班組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流於形式,班組作業人員安全意識較差,違章作業。
4.霍邱縣應急管理局。
霍邱縣應急管理局未能及時發現張莊礦業公司及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三)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認定,安徽馬鋼張莊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019.5.21」一般冒頂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瞞報事故。
四、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16人)。
1.孫xx,中煤七十一處黨委書記、董事長,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賦予的主要負責人職責,對該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瞞報事故,造成惡劣影響。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第十三條第(一)項及《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撤職處分,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2.劉xx,負責中煤七十一處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分管組織、宣傳、紀檢監察等工作,未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有關要求,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曹xx,中煤七十一處副總經理,分管全處的安全生產工作,未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對該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撤職處分。
4.馬xx,中煤七十一處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的分片包保領導,未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對該起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5.羊xx,中煤七十一處常務副總經理,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6.彭xx,中煤七十一處副總經理,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7.王xx,中煤七十一處副總經理,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8.趙x,中煤七十一處副總經理,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9.劉xx,中煤七十一處副總經理,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10.王xx,中煤七十一處副總經理,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11.高xx,中煤七十一處副總經理,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12.宋x,中煤七十一處副總經理,同意中煤七十一處瞞報事故決定。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13.賈xx,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經理,負責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全面工作。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日常頂板隱患排查不徹底,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10000元的罰款。
14.楊xx合,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黨支部書記,負責機關黨建、後勤、井下文明生產等工作,未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有關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5.呂xx,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安全總監兼技術經理,負責項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項目部日常井下頂板隱患排查不徹底,對勞務作業人員管理不嚴,同時,作為當班的帶班領導,安全巡查不到位,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9000元的罰款。
16.趙xx,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安監站站長,事故當天井下當班安全員,負責項目部井下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5-2溜井硐室存在的安全隱患巡查不到位,對勞務施工人員違章作業行為失察,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5000元的罰款。
17.吳xx,馬鋼張莊礦業公司總經理、黨總支書記,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賦予的主要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失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18.陳xx,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副總經理,分管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未認真督促相關部門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分管部門疏於管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規定,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
19.鄭xx,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安環部部長,全面負責安環部工作,對外包隊伍管理不嚴格,對項目部新進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組織對井下頂板管理情況跟蹤、查驗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6000元的罰款。
20.蘇xx,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安環部安全員,負責公司教育培訓、安全管理、職業衛生等工作。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到位,開展作業現場安全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385m中段5-2溜井硐室處頂板存在的安全隱患。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2000元的罰款。
21.孫xx,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張莊鐵礦礦長,全面負責張莊鐵礦工作。對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安全監督不到位,鐵礦2019年5月18日下午、5月19日下午、5月20日下午先後三次實施井下深孔爆破後,組織開展頂板安全檢查、分級管理等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385m中段5-2溜井硐室處頂板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6000元的罰款。
22.張x,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張莊鐵礦副礦長,主管張莊鐵礦技術、生產、安全生產工作,鐵礦2019年5月18日下午、5月19日下午、5月20日下午先後三次實施井下深孔爆破後,開展頂板安全檢查、分級管理等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385m中段5-2溜井硐室處頂板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5000元的罰款。
23.田xx,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張莊鐵礦專職安全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不到位,未及時發現-385m中段5-2溜井硐室處頂板存在的安全隱患。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2000元的罰款。
24.周x,馬鋼張莊礦業公司張莊鐵礦技術員,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區域監督人,對中煤七十一處張莊礦業項目部安全監督不到位,未及時發現-385m中段5-2溜井硐室處頂板存在的安全隱患。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2000元的罰款。
(三)六安宿通勞務建築有限公司(3人)。
25.張xx,六安宿通勞務公司總經理,負責六安宿通勞務公司及施工隊伍全面工作,未及時發現5-2溜井硐室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勞務施工人員違章作業行為失察,對此次事故負有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26.孫xx,六安宿通勞務公司帶班隊長,負責事故班組當班工作安排,未及時發現5-2溜井硐室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及時制止勞務施工人員違章作業。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2000元的罰款。
27.杜xx,六安宿通勞務公司帶班班長,負責事故班組施工工作,未嚴格按照頂板分級管理制度規定開展工作,落實頂板安全檢查確認不到位,違章作業。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其警告,並處人民幣2000元的罰款。
(四)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4家)。
1.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日常隱患排查不到位,對外包勞務施工隊伍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且事故發生後,瞞報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和《安徽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之規定,給予處人民幣150萬元罰款。同時,責成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向中煤礦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2.安徽馬鋼張莊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未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要求,日常隱患排查不深入,未將外包施工單位納入公司統一管理,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處人民幣30萬元罰款。
3.六安宿通勞務建築有限公司,未及時發現採場及5-2溜井硐室圍巖破碎的安全隱患,施工隊班前、班中安全檢查不到位,檢撬工檢撬不到位;公司對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流於形式,班組作業人員安全意識較差,違章作業;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建議由市應急局給予處人民幣34萬元罰款。
4.霍邱縣應急管理局,對張莊礦業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張莊礦業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責成其向霍邱縣人民政府作深刻書面檢查。
五、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防止和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提出以下整改防範措施:
(一)中煤七十一工程處有限公司,一要建立完善事故信息報告制度。修訂完善公司規章制度,並報業主單位和主管部門備案,特別要建立公司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明確事故報告責任、報告程序和違規處理措施。二要加強勞務作業人員管理。將勞務作業人員納入公司統一管理,加強勞務作業人員教育培訓,提高勞務人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新進勞務人員要經業主單位審查並經教育培訓合格;要建立公司駐張莊項目部人員花名冊,報送業主單位備查。三要強化頂板現場管理工作。嚴格落實頂板分級管理制度,建立頂板管理臺帳,認真排查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對節理髮育和破碎地段及時支護。四要推進井下「兩化」建設工作。明確井下採礦裝備機械化、自動化升級改造目標,降低安全作業風險,提高礦山本質安全度。五要加強駐張莊礦業公司項目安全檢查。除項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外,公司要制定檢查計劃,並報張莊礦業公司備案,要定期組織業務骨幹赴駐張莊礦業公司項目部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督促整改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
(二)張莊礦業公司,一要對公司外包隊伍全面摸底。對公司外包隊伍(含勞務隊伍)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外包隊伍臺帳和檔案,臺帳應包括單位名稱、外包作業內容、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號、主要負責人及聯繫方式、作業人員姓名清單等內容。外包隊伍臺帳要報送至縣應急管理部門備案。二要制定外包隊伍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公司外包隊伍(含勞務隊伍)進入公司的具體標準、工作內容、資質條件、人員管理等相關要求,將外包工程隊伍納入公司統一管理,加強對勞務隊伍的管理,堅決防止外包工程層層轉包、以包代管。三要建立入井人臉識別系統。嚴格外包隊伍入井人員管理,未經教育培訓合格,公司登記備案同意,一律不得入井作業,著力解決外包隊伍特別是勞務隊伍人員流動性大、公司不掌握情況的問題。四要加強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特別要加強張莊鐵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滿足井下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五要加強頂板分級管理。對公司頂板分級管理制度進行全面梳理,修訂完善公司頂板分級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頂板分級管理職責分工,廢止不符合實際的頂板分級管理制度,將頂板管理納入公司層面監督檢查重要內容,嚴格考核實施,建立頂板分級管理動態臺帳,同時,要督促外包單位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頂板分級管理制度。六要積極推廣「兩化」建設工作。建立機械化、自動化「兩化」升級改造工作機制,明確井下採礦裝備和生產工藝的機械化、自動化升級改造目標,推動公司及井下外包企業提高機械化和自動化程度,逐步減少井下作業人員數量,降低安全作業風險,提高礦山本質安全度。七要加大瞞報事故查處力度。建立完善事故舉報獎勵制度和事故信息報送制度等,進一步細化公司及外包作業單位事故信息報送程序和責任,建立完善瞞報事故查處機制和辦法,嚴肅查處瞞報事故行為。
(三)霍邱縣應急管理局。要加強對張莊礦業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定期深入張莊礦業公司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張莊礦業公司及外包隊伍管理情況、企業頂板分級管理制度執行情況、企業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