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諺語「無謊不成媒」,意思是不說謊就做不成媒,媒人撮合婚姻也往往是兩頭騙。
那麼在以結婚為目的的相親中,到底是該開誠布公實話實話,還是揚長避短,對缺點選擇性隱瞞?
近日,浙江一位32歲的姑娘,因為相親太實誠了導致屢屢失敗,遭到親戚的埋怨。
這姑娘比較愛折騰,為了自己的興趣愛好,馬上30歲時不顧周圍人的反對毅然辭掉年薪20多萬年的工作去考研。
去年研究生畢業,還沒找到心儀的工作就碰到疫情,待業至今。更慘的是,還和交往多年的男朋友分了手。
屋漏偏逢連夜雨,媽媽的朋友以投資為由,借走她家20多萬塊錢,其中10多萬還是銀行貸款的。
不順的事情一件接著一件,她感覺自己精神狀態很差,去醫院看了之後,發現脾胃不好,醫生建議需要長期治療。
本來都不算什麼大事,但姑娘似乎挺在意,以至於每次相親時,都要主動把這些情況告知對方:單親家庭、家裡目前有債務、自己待業在家、媽媽和自己的身體都不太好……
然後相親就沒了下文。
肯定沒下文啊,這才剛見面,就把自己的劣勢一展無餘,還不把對方嚇跑?
親戚埋怨姑娘太實誠:「你幹嘛把自己貶低,你不說誰能知道你的家事?」
可姑娘也有自己的理由:一來我把家事隱瞞掉,有著欺騙性質;二來如果我說出來男孩子不嫌棄能接受那才是真正的愛情。
對於姑娘的做法,網友們看法不一。
有人誇讚她「誠實可貴」,有人覺得她「心眼太死」。
「欠債十來萬,對一個研究生畢業的人來說,好好找份合適的工作 ,不用多久就能還清,根本不需要提。」
「單親和無業這個東西藏不掉,坦白表示誠懇。別的負債啥的就沒必要這麼著急說了,告訴對方難道是要共同背債的意思?」
「相親第一次見面,你就要『真正的愛情』」?
相親時對自身情況有所隱瞞,就是欺騙嗎?
這得看隱瞞的是啥事情。
潮姐逛社交論壇時不時就能看到網友求助:對方婚前隱瞞疾病,該何去何從?
所以如果隱瞞的是疾病就真的很不道德,故意陷對方與兩難境地:離開吧,有了感情捨不得,還顯得自己無情無義,繼續在一起吧,可本來不該承受這些的……
潮姐還在豆瓣「負債者聯盟」看到另一種悲劇——結了婚才知道對方背著上百萬網貸,欲哭無淚。
這種也很惡劣,負債纍纍自身難保了,還結婚找對象,不是拉人下水一起還債是什麼?
至於其他無損對方利益的事,選擇性隱瞞也無可厚非,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不可與外人道也。
比如上文中姑娘十來萬的債務,不過是因為母親朋友借錢不還,並非自身超前消費或者其他不良嗜好導致的,也並非負擔不起,何必告知相親對象?
至於那種「我說出來男孩子不嫌棄能接受那才是真正的愛情」的想法,讓潮姐想起一句愛情毒雞湯——如果你不能接受我最差的一面,那麼你也不配擁有我最好的一面。
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用來要求相親對象,未免要求太高了!
你我本無緣,全靠他人介紹,我還沒來得及好好了解你的為人,感知你的魅力,你就率先告訴我你大齡無業還負債的事實,你是在勸退我吧?
還沒見過你最好的一面,就先接受你最差的一面?可以,但沒必要。
凡事講究循序漸進,相親談戀愛也是如此。
男女剛開始見面,無不是精心打扮謹言慎行,力圖給對方留下最美好的第一印象;
戀愛之初,也是小心端著,努力扮演紳士淑女,沒憋住在對方面前放個屁都恨不得捂臉遁地走。
再後來越來越熟,妝也懶得化了,髒話也敢說了,當面摳腳也面不改色了……
都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
但誰會第一次見面,就不修邊幅,以自己最糟糕的一面示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