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生關係就分手」:婚前同居,成了男人眼中的愛情標配?

2020-12-16 說愛

從之前北大人渣牟林翰的故事裡,我們可以看到牟林翰從女友非處這一點發難,對女友的精神和肉體進行虐待。

在網友討論中我們也不難發現,當今青年對於婚前性行為的態度是開放而包容的,但某些男生開放包容的心理並不是因為思想素質與水平的提高,而是為自己的骯髒欲望尋找一塊遮羞布。

他們鼓吹婚前同居,甚至對女友說「不發生關係就分手」,他們對女友說,婚前同居是愛情標配是一種時代潮流,但在分手後他們卻又轉頭要求之後的女友是處女。

這種自相矛盾的行為令人不禁想問:婚前同居真的有必要嗎?

婚前同居是什麼?

婚前同居,通俗的來講,就是指男女雙方沒有完成法律意義上夫妻關係,也就是領結婚證,但是又履行和實施了夫妻之間才會有的行為,例如:生活上住在一起,生理上發生了關係等等。

有的處於這種關係中的兩個人,是以結婚作為未來的目標,類似「試婚」的概念,通過在一起生活去更深入的了解對方。

婚前同居有什麼作用嗎?嚴格意義來說,可以成成2個

01)、積極面:婚前試錯

小妮和男友阿城戀愛八年,相比起很多人來說,這段戀愛長跑實在是到了應該進入尾聲的時候。

小妮和阿城年紀漸漸大了,兩家的家長也希望兩個人能夠快點結婚,不要再耽誤下去,既怕夜長夢多橫生變故,也怕自己年紀大了不好給子女帶小孩。

所以小妮和阿城決定到今年年末進行婚前同居,磨合一下彼此的生活習慣,熟悉一下婚後的生活,以免婚後發現磨合不來反而要離婚,更加傷筋動骨令人難過。

他們倆畢竟戀愛八年,很多方面都比較有默契,兩個人生活了幾個月覺得彼此都沒有什麼問題於是婚前同居期提前結束,兩個人迅速進入了婚姻的殿堂。

他們婚後的生活也十分和諧,兩家人皆大歡喜,他們的故事最終打出了一個完美的結局。

02)、消極面:婚前被騙

然而很多人並不像小妮和阿城這樣能夠好運氣地獲得一個HE的結局,安安和前男友阿臻的婚前同居最後只是一個騙局。

安安與前男友阿臻是被同事介紹認識的,阿臻性格開朗,也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安安覺得阿臻條件挺合適的,自己也漸漸年紀大了,是時候找一個人結婚了,於是她就同意了同事的牽線。

但是和阿臻交往後,阿臻就提出婚前同居,安安認為他有心與她結婚,反而很高興,對他有求必應。

但沒想到阿臻只是一個想要騙財騙色的渣男,最後安安被他傷透了心,再也不想見到他,傷心之餘,她辭去了現在的工作回到了老家。

因為有被騙的經歷,安安留下了心理陰影,現在她已經32歲了,也不願意相親結婚,寧願自己一個人過生活。

如何判斷婚前同居是否必要?

01)、對方是否有結婚的決心

如果男方提出婚前同居但卻沒有結婚的決心,那麼我認為這種婚前同居是沒有必要的。

我在這裡重申一遍:婚前同居指的是有可能得結婚的目標或事實結婚前的同居階段。

如果對方沒有結婚的想法或者根本就是想要和你逢場作戲,那麼這不叫婚前同居,只是他的騙局罷了。

相信敏感的女性一定能察覺到對方的想法,如果察覺不出來,那也可以嘗試一下直接問他是否想要結婚,如果他支支吾吾,你就應該明白他的想法了。

除此之外如果他沒有帶你見過父母好友,那麼實際上他也並沒有與你結婚的意思,你就要明確拒絕他不懷好意的婚前同居提議。

02)、對方是否有負責的想法

如果你已經和對方婚前同居了,你就要問清楚他是否有負責的想法,如果沒有,你就要及早抽身,及時止損。

一個愛你,尊重你的人是不會逼迫你做你不願意做的事的,更不要說威脅你,如果他以分手威脅你進行婚前同居,之後又不願意負責,那麼他一定不愛你,更不會和你結婚。

03)、你是否深愛對方

最重要的是,在這場愛情故事裡,你是否愛他。

如果你並不覺得你深愛他,那麼他就不值得你的諸多付出,你更不必要接受他的威脅。

與其做一個聽從別人的女人,不如遵從自己的內心。

婚前同居是否必要,還需要各位自己定奪,希望各位能夠早日找到自己的真愛,把婚前同居當做試錯,而不是一場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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