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加拿大的國際旅行限制將延長到1月底。
根據聯邦政府的規定,國際旅行限制將持續到2021年1月21日,所有從國際返回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將保留強制性檢疫,但有一些情況會被豁免。
聯邦公共安全部長 Bill Blair 說:「保護加拿大人的健康和安全是我最重要的責任。
我們推出了許多政策以確保加拿大人的安全,但必須保持政策靈活性並適應不斷變化的COVID-19形勢,同時將保護加拿大人的健康作為我們的首要任務。」
入境加拿大的旅客必須遵守《隔離法》中緊急命令的各項規定。
緊急命令要求生病的人不應該旅行。同時,商業航空公司的旅行限制也可能使您生病時無法登機。但是,加拿大人、《原住民法》指定的人、永久居民即使出現COVID-19症狀也被允許返回加拿大!
不過,任何進入加拿大的人都會:
被詢問他們是否咳嗽,發燒或呼吸困難
必須接受檢疫或隔離規定:如果無症狀,需要接受14天病毒檢測;如果有症狀,則需隔離14天。
被詢問他們是否有適合的隔離或檢疫的地方。合適的地方指在冬季可以獲得基本必需品,包括水,食物,藥物和暖氣,並且不會與65歲以上或具有健康狀況和/或免疫系統受損的人接觸的地方
被通知在緊急命令下必須採取的行動以及不遵守規定的處罰條例。
同樣,進入加拿大的旅行者必須:
通過ArriveCAN APP填寫電子或紙質入境表格一提供聯繫信息
接受邊境官員的檢查
當他們到達加拿大時以及在檢疫或隔離期間回答所有相關問題
邊境限制:
如果外國人(非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有COVID-19症狀,則他們將無法進入加拿大 。
目前,自由行在以下加拿大邊境被有條件限制:
加拿大-美國邊境
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
自由旅行包括但不限於旅遊,休閒和娛樂。如果旅客被允許入境,他們將被強制病毒檢測14天。
邊境限制豁免:
政府表示,根據規定不會給出於「同情或照顧」理由需要穿越邊境的人提供豁免,例如探訪重病親人或參加葬禮。
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會考慮在邊境實施豁免:
沒有COVID-19的症狀
過境旅行的原因包括在緊急命令中,或在首席公共衛生官發布的「基本服務清單」中。
從美國抵達的外國國民可以以非自由行目的進入加拿大。來自美國以外國家的外國公民也可能被允許進入加拿大。但是他們的旅行必須是非自由行,並且屬於緊急命令中規定的豁免範圍。
例如:
直系親屬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並且計劃與直系親屬在境內停留至少15天。根據此項豁免被允許進入加拿大的外國公民 必須進行病毒檢疫14天。
但是,從邊境限制被豁免並不意味著可以豁免其他要求,例如:
強制病毒檢測
您在加拿大居住期間所在省或地區的其他公共衛生要求
符合邊境限制豁免規定的外國公民仍必須在邊境出示適當的旅行證件。這包括公民身份文件或工作許可證。政府代表將會對是否允許您進入加拿大做出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