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月8日與妻子發生激烈爭吵後勒死了她,然後把她綁起來,將屍體放在一個旅行箱裡,扔進了大海。上周,泰國發生了一起臺灣男子殺害其大陸妻子的事件,這一悲劇源於他們對財務和孩子入籍問題的爭吵。
據《曼谷郵報》報導,當地時間1月10日,一名女子的屍體被衝上了泰國Bang Phra海灘。
這具女性屍體被裝在旅行包中,手腕及腳踝被繩子及電纜綁著,頭部也被黃色膠帶纏繞,並以塑膠袋罩住。經友人確認,這名女子是33歲的劉莉莉(Liew Lili 音譯),來自大陸。
兩天後,12日,泰國警方在錫拉查區的一套出租公寓裡逮捕了劉莉莉的丈夫——38歲的臺灣男子盧子揚。
警方獲得的信息顯示,這對夫婦是去年8月抵達泰國的,當時劉已有6個月的身孕,她後來在當地一家醫院生下了孩子。
在劉莉莉的屍體被發現之前,盧子揚曾在該地區的一家五金店買過膠帶、繩子和大塑膠袋。
另據泰國The Thaiger新聞網報導,盧子揚告訴警方,他和妻子一起經營服裝生意,最近還因財務問題發生爭執。此外,他們還為他們3個月大孩子的入籍問題而爭論不休。一方希望孩子入臺灣籍,另一方希望孩子入籍大陸。
盧子揚表示,他在周三(8日)與妻子發生激烈爭吵後勒死了她,然後把她綁起來,將屍體放在一個旅行箱裡,扔進了大海裡。
臺灣東森新聞網援引盧子揚的自白稱,他堅持讓孩子入臺灣籍,但妻子說要跟著她入,「所以,我們吵架後,我就勒死她了。」臺灣「國際刑警科」指出,嫌犯盧子揚有欺詐、偽造文書、侵佔等多項前科,正在通緝中。而他殺害妻子的案件發生地在泰國,目前,盧子揚將依泰國法律規定,後續由泰國法院審理併入獄服刑。
12日晚些時候,盧子揚給警方重現的犯罪現場。
目前,盧子揚被控謀殺妻子劉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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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殺妻騙保案」被告獲無期徒刑 受害人父母失望
當地時間2019年12月24日上午11時許,備受關注的「泰國殺妻騙保案」在普吉府法院宣判,揚子晚報記者從被害人小潔父親張仁儉處獲悉,被告張軼凡被判無期徒刑。
該案審理持續了5個多月,歷經3輪9次庭審後,於2019年9月3日晚審理終結,在最後一次庭審中,被告人張軼凡當庭翻供,拒絕認罪。因案情重大證據文件較多,法官需要更多時間研究,原定於2019年11月8日宣判的日期被推遲至24日。
宣判結束後,原告代理律師方文川的助理章紅媛告訴揚子晚報記者,上午11點,主審法官宣讀了對該案被告張軼凡的判決,判決被告蓄意殺人死刑,但是張軼凡承認殺害受害人部分獲得了減刑1/3的刑期,最終刑期為無期徒刑。章紅媛介紹,此案中,控辯雙方仍然有上訴的權利,按照泰國法律,上訴階段將不再開庭,由控辯雙方律師和檢察官進行文字上訴。
從小潔被害到現在,時間已經過了一年多,受害人父母終於等到了判決結果,不過小潔父母對該案的判決結果表示失望,至於是否會上訴,他們表示「先回家再說」。
案情經過
一趟普吉島之旅,
妻子為何「溺水」身亡?
2018年10月27日,張英和丈夫張凡一起帶著當時僅20個月大的女兒,一同去普吉島旅遊,沒想到剛過兩天,年僅29歲的張英竟「溺水」身亡。
屍檢報告顯示,張英的死亡原因是「溺水缺氧而亡」。除此之外,她的
——脖子、胸部、手臂均有傷口;
——眼膜、脖子、胸部有出血點;
——第5根肋骨折斷;
——肝有淤青並且撕斷,脾及腎兩邊有淤血……
而造成這一切的,竟是她口中「最可愛、最瘦的胖紙」,她的「好丈夫」——張凡。
之後,張凡被泰國警方控制,經審訊,他承認自己是殺害妻子的兇手。
從小就會遊泳,水性還挺不錯的張英,為什麼會在一個小小的、深度只有1.4米左右的室內遊泳池裡「溺水」?她又為何傷痕累累?
丈夫曾購買大額保單
3輪9次庭審拒絕認罪
這起跨國案件牽動了中泰兩國的關注。從事發至今,此案在普吉府法院先後歷經3輪9次庭審。
案發前數月,張凡曾以自己和妻子張英的名義,在11家不同的保險公司購買大額保單,投保額274649元,總保險價值近3000萬元,被保人顯示均為「張英」,受益人均指向「張凡」。
歸案後,張凡向代理律師承認,出事前偽造妻子籤名,買下陽光、清華同方兩份終身保險。但他表示,妻子對此事知情,並稱買保險是為了孩子,系投資理財,否認了「殺妻為騙保」的指控。
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對張凡涉嫌保險詐騙立案偵查。
同年12月26日,根據證人口供記錄和相關證據,泰國警方以泰國刑法第289(4、5)條蓄意謀殺、殘忍傷害他人致死罪狀正式控告該案嫌疑犯張凡,泰國刑法289條為死刑判決。
2019年1月24日,普吉府檢察院正式向普吉府法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張凡觸犯泰國法律,要求判處死刑。
2019年7月5日至12日,泰國普吉府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本案。
在7月5日的庭審中,檢方向法官提交了3份新證據,其中包括天津警方提供的受張凡高額打賞網紅女主播的口供,該網紅主播稱,張凡共累計給她打賞40餘萬元。
二輪庭審第6次和第7次庭審過程中,張英父母先後出庭,對張凡騙保以及天津警方提交的證據作證。庭審中,張凡對中國警方移交的證據全部予以否認,稱是因遇害者家屬對自己懷恨在心而偽造證據。
在8月13日的庭審中,張凡交代了「犯罪經過」,並稱殺害張英系因二人發生爭執,在泳池內打架造成溺水死亡,否認自己是圖謀騙取保險賠償而蓄意謀殺。
9月3日,在第9次庭審上,張凡全盤否定了包括警方口供記錄、保單等證據的真實性等。
11月8日,第10次庭審,原定當庭宣判,後因案情重大被延期至12月24日。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觀察者網 揚子晚報 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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