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有云:騙子太多,傻子已經不夠用了。翻看最近新聞,先有中年男誤信「重金求子」被騙血汗錢20萬,後有名校生被騙子遙控搶得路人2萬元欲上交「國家」,層出不窮的騙術實在讓人腦洞大開。福建來漢務工的小明就是個「精明」的騙子。
小明是90後,深諳「網際網路+」精神,不滿工廠打工的低收入,決意從網絡上尋找致富之道。很快,聰明的小明就從眾多艱難的創業項目中尋找到了一個迅速發財致富的項目——行騙。
小明的騙術很高明,利用了風靡全國的地下六合彩(俗稱「買馬」)。具體方法就是:從網絡上找的「師父」處學習電話自動撥號的技術,然後買回設備和大量手機卡,一天24小時不間斷撥打隨機電話號碼,打通就自動掛斷。待有上當者回撥過來,自動設置的錄音就會跟對方說:「您好,我們是六合彩公司的工作人員,可以提供六合彩中獎信息,聯繫電話為*******(該號碼為小明本人手機號)」。若有不明真相的六合彩愛好者打來電話,小明就會信口開河地隨便告訴對方下一期六合彩開獎的情況,並與對方商量「先消費後付款」,即等對方中獎後再將諮詢費自行打到小明的帳戶上。
小明根本就不知道六合彩的中獎信息,怎麼會有人打錢來呢?他利用的就是六合彩彩民的龐大基數和六合彩的簡單玩法,小明雖然跟每個打來電話的六合彩玩家隨便一說,但由於基數大,中獎機率又高達1/12(十二生肖之一),總是會有人按照小明告知的信息買中。這些不明真相的六合彩中獎者還真以為是小明透露的信息自己才能中獎,為了繼續從小明處得到信息,便心甘情願地將約定好的諮詢費打到了小明的卡上。小明正是利用這一點,積少成多,騙了無數人。
很快,小明的業務就被發現了。市民頻繁投訴電話網絡信號差,電信公司一查,發現正是小明的撥打器造成的網絡擁堵。警察很快找到了小明位於武漢市江夏區某小區的租住地,打開房門,60餘部手機連接在集線器和撥打器上正不斷撥出電話,20餘張電話卡和2本手機號碼、1本作案日記便籤本散落在旁。
按照刑法規定,構成詐騙罪需要達到一定的數額。然而,由於從小明處搜到的銀行卡記錄的信息較少,其詐騙金額難以認定。因此,檢察官根據小明利用電信來進行詐騙這一特殊方法來尋找其構成詐騙罪的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利用發送簡訊、撥打電話、網際網路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的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構成詐騙罪,其中就包括「撥打詐騙電話500人次以上的」。從現場搜出的20張電話卡證實,小明撥打了不特定多數人的電話1133次,達到了司法解釋規定的500人次的要求,因此,小明因涉嫌詐騙罪被提起公訴。「聰明」的小明終於將自己送進了監獄。
那麼,究竟什麼是詐騙呢?法理上的詐騙手段主要包括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兩種,即虛構事實讓對方相信繼而進行詐騙或者明明知道對方誤會了卻故意隱瞞真相進行詐騙。本案中的小明是既虛構了可以提供中獎信息的事實,又隱瞞了中獎人中獎其實與自己無關的真相,是典型的詐騙。
此外,除了常規的詐騙罪,刑法上還存在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特殊的詐騙罪。可見,行行都會存在詐騙的情況,防騙意識還是十分必要的。
總之,只要牢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祛除貪念,詐騙犯是沒有可趁之機的。
掃一掃,武漢檢察期待您的關注和點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