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12日,浙江足協針對浙江省青少年U14杭州與寧波比賽中出現的惡劣犯規行為做出處罰決定,杭州隊8號犯規球員林某某被處罰停賽一年,並取消2020年足球等級運動員評定資格。此外,對杭州隊領隊陳惟、主教練任彥冰予以通報批評。
在2020浙江青少年足球U14組冠軍賽中,寧波1-0小勝杭州。比賽臨近尾聲,杭州小球員飛踹寧波小球員,動作非常惡劣,寧波小球員倒地不起,被擔架抬出場治療,而犯規的杭州小球員直接走開。
事後,杭州U14足球隊向對手道歉。杭州U14隊主教練任彥冰表示,犯規的8號球員是球隊的隊長,當時比賽落後可能有些急躁,才一時失去冷靜,做出了這樣的危險動作。「比賽結束後,我馬上就找他進行了談話,問他說如果他被這樣踢一腳,自己是什麼感受,他的家長又是什麼感受。他本人也意識到了錯誤,一直在哭。」
浙江省足協官方處罰公告如下:
關於對杭州男足U14代表隊運動員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市參賽隊:
2020年12月10日下午,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足球(男子U14組)冠軍賽第五輪場序10寧波隊對陣杭州隊的比賽在浦江縣浦江中學足球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監督、當執裁判組報告:比賽進行到第90+1分鐘時,杭州隊8號球員林某某在客隊技術區前爭搶球時沒有收腳,直接踢倒寧波隊14號金某某,該動作屬於暴力行為。裁判員對杭州隊8號球員林某某出示紅牌,罰令其出場。此事件情節惡劣,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五十六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杭州隊領隊陳惟、主教練任彥冰予以通報批評。
二、 對杭州隊8號隊員林某某予以停賽一年,並取消2020年足球等級運動員評定資格。
三、取消杭州隊評選道德風尚獎資格,並扣除賽風賽紀保證金。
本處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上述隊員停賽處罰期間不得參加浙江省足球協會舉辦的任何比賽。
責成杭州市隊加強對本隊隊員的管理教育,提高隊員道德素養,嚴格遵守賽風賽紀,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維護公平競賽,充分發揮和全面實現足球的教育功能與社會價值是浙江足球運動發展的準則。尊重規則、尊重比賽、尊重裁判、尊重球迷、尊重對手是對我省足球賽事參賽運動員的基本要求。
浙江省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望各球隊、官員、球員及其他賽事參與者共同維護比賽秩序。